关于完善我省普通中专类跨省招生计划手续的通知

教发规〔2013〕1039号

2013-11-26 12:5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完善我省普通中专类跨省招生计划手续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经研究,定于2013年12月11日~12日在郑州进行完善2013年河南省普通中专类学校跨省招生计划手续工作,届时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我省招生计划的管理要求,对今年我省学校在外省执行的普通中专类(含“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进行审核下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计划的规范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自觉履行备案审批手续,避免产生遗留问题,引发不稳定因素。送审前请认真核实在所有省的招生计划和实招人数,以免遗漏。送审时须携带2013年普通中专类跨省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2013年跨省招生计划审批表以及生源省录取审批表。
  二、工作流程:
  1、登陆“河南教育发展规划网”下载“2013年普通中专类跨省计划登记表”,并填写完成一式三份;
  2、携带2013年生源省的录取审批表到教育厅职成教处D822房间审核盖章;
  3、携带职成教处审核过的录取审批表、“2013年普通中专类跨省计划登记表”以及录取前经双方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2013年度跨省招生计划审批表到教育厅发展规划处D802房间审核盖章;
  4、携带所有材料到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D919房间审核盖章,完成后将“2013年普通中专类跨省计划登记表”留存省发改委一份;
  5、将发改委盖章后的“2013年普通中专类跨省计划登记表”交教育厅发展规划处D802房间一份备案。
  三、办公地点:省政府综合办公楼(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北门,农业东路与金水路交叉口西北)。因办公楼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来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和介绍信。
  联系人:杨冰(0371—69691067,13837160820)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尽快将有关情况传达到所属有关学校,按时间要求及时完善手续。
  附件:2013年普通中专类跨省计划登记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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