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我省高校2012、2013年省外超计划录取学生情况的通知
教发规〔2013〕879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核查我省高校2012、2013年省外超计划
录取学生情况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日,我厅收到甘肃省招办《关于协调对2012年录取新生注册的函》,其主要内容反映,2012年录取期间,甘肃省招办主动请求部分在甘招生的院校超计划录取了一些学生,导致这部分学生一直不能注册。甘肃省招办就此事已向教育部书面报告并承认错误,教育部明确指示,凡是有超计划录取的高校,除生源省招办向教育部承认错误外,还应由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汇总相关情况,并对相关高校采取必要的惩处措施。鉴于此,为保护我省高校已录学生的利益,同时为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并认真对2012、2013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再次核查,重点对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以及计划内乱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进行核查,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二、凡2012年有省外超计划招生未注册以及2013年有省外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现象的高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须将录取期间的有关情况、相关省份超计划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等以书面形式于10月9日前一式两份报省教育厅,我厅统一汇总后向教育部报送,争取教育部注册学籍。未能按时上报的学校,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自行负责。
三、有超计划招生情况的高校,超计划部分将在明年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核减,超计划严重的将暂停学校明年跨省或者限制跨省招生,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四、联系人:杨冰;联系电话:0371—69691067。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