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首批通过河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014-02-10 17:02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1月15日,在河南省三类城市新郑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郑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鹏利代表评估组作了评估报告。他指出,新郑市作为河南省首家接受三类城市评估验收的城市,通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语言文字工作成绩显著,充分发挥了党政机关的龙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反映了新郑市语言文字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和良好风貌,切实做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效果,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达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准予通过。它的顺利验收也意味着我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河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副处长李艺、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肖向毅等组成的观察组亲临指导,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田保华、郑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韩松等同志参加了评估检查活动,新乡市、安阳市及郑州其它县(市、区)代表对本次评估进行了观摩。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的整体安排部署,郑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新郑市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评估组分四个小组深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16个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召开座谈、访谈182人次,查阅档案资料381卷(册),发放、回收测试调查问卷154份,检查地名、站牌、公告牌匾、地名牌共363处,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检查,各项工作达到河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评估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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