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平顶山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及迎检会在新华区教体局召开。市教育局副局长鲁文新、督导室主任樊红超、普教科科长任伟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督导室主任、教体局局长、业务副局长等参加会议;会议由督导室主任樊红超主持。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要求,卫东区、湛河区2013年年底将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认定工作;新华区、舞钢市2014年将进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级的自查、市级复核、省级验收、国家级认定工作。宝丰县2014年将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创建工作,2015年迎接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工作。
普教科科长任伟通报了平顶山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情况,对相关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
督导室主任樊红超对参加迎检的5个县(市、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就分层迎验工作做具体说明。
鲁文新副局长作了总结讲话,指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是国家继“两基”之后,在新时期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和强有力手段,责任人是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投资,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对照标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克难攻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定推进计划,认真自查整改,抓好落实,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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