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2013-09-02 17:36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3〕1号)下发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开展了大量筹备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本届推普周宣传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开展推普周活动的主要目标,就是要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理解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各地要将宣传放在首位,注重覆盖面,注重接受度,注重影响力,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要旗帜鲜明地突出本届推普周“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切实促进全社会深刻领会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所肩负的新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语言文字共筑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切实领会和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各项新任务。
    二、厉行节约。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在开展活动时,反对浪费。要认真策划、精心部署,注重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要注重推普周宣传活动与语言文字日常宣传、常规工作的衔接与融合,与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的衔接与融合;要注重激发各行业系统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主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创新。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拓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的形式和途径,要使推普周宣传活动贴近语言生活实际,便于人民群众接受。既要用足用好广播、影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也要主动尝试使用网络、手机、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加强宣传,尤其是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形式对年轻受众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代章)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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