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河南省教育厅领导谈“治理教育乱收费”

2013-08-05 17:49 【浏览字号: 来源:

访谈现场

省高校纪工委书记、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李功勋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吴长运

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 乔国富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调研员 刘建军

  大河网讯 违规补课乱收费、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针对这些倍受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8月2日,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大河网特邀省高校纪工委书记、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李功勋,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处长吴长运,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乔国富以及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调研员刘建军参加以“谈‘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题的领导专访活动。
  
  不允许学校老师占用学生休息时间进行辅导
  
  违规补课乱收费是群众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和难点,每到假期,中小学特别是毕业年级,利用节假日进行有偿补课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这个问题,访谈嘉宾介绍说,寒(暑)假是学生放松、休息,培养兴趣爱好,接触社会、锻炼自我的时段。寒(暑)假期间,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家里,教育部门都不允许学校老师占用学生休息时间进行辅导。《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明确规定: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因此,如果在家里辅导学生,又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现或接到类似举报,应立即调查,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直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特别是利用假期进行补课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近年来连续9次组织暗访检查,及时掌握各地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真实情况,对违规学校或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随时受理举报。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乱收费的举报电话是:基教一处(义务教育)0371-69691897、基教二处(普通高中)0371-69691083、省治理办0371—69691777。
  
  到2016年择校乱收费问题将得到有效治理
  
  又是一年毕业季。每年这个时候,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都是民生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访谈嘉宾介绍说,择校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引起的。因此,我省相继出台了一些列文件,明确了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即:到2015年,全省70%左右的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到2020年,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力争从源头上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
  
  在谈到择校乱收费问题何时能够得到有效治理时,访谈嘉宾回应说,2010年12月河南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教基〔2010〕993号),2011年8月印发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意见》(豫教基〔2011〕139号),明确制定了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和目标任务,即从2011年起,焦作、许昌、漯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三门峡等市用3年时间;平顶山、新乡、安阳、濮阳、鹤壁、南阳、济源等市用4年时间;郑州、开封、洛阳用5年时间,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记者 许会增 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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