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教育水务联动 全力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工作

2013-08-02 09:1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随着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中小学生溺亡,令人十分痛心,给死亡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3〕547号),洛阳市全力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近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水务行政部门迅速行动,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强防溺水宣传,把预防中小学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实抓好。
  
  坚决做到“五个一”。一是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在全国和省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召开会议,对全市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集中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结合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利用墙报、黑板报和手抄报、开班会、主题宣传,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学校将防溺水教育职责和任务落实到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和教师,要有责任分工。将防溺水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进课堂范围,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教学计划,有教学记录,有学生反馈情况。水务行政执法人员走进学校、课堂,向师生宣传防溺水知识。三是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洛阳市教育局在2013年1月九下发了《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关于学生安全告家长书》,各地和中小学校又综合省教育厅一封信的内容,印发致家长(监护人)的一封信。四是组织召开一次家长(监护人)会。每一所中小学校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有条件的学校和地区还通过家访,通报近期以及过去发生的溺水事故案例,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及本地和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的有关情况,告知家长(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监管,特别要提醒家长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教育。学校将防溺水教育家庭联络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提醒家长落实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要有联络记录,有家长承诺。切实建立“点对点”管理机制,做到家庭、学校各负其责。五是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工作的督查。洛阳市教育局和水务局坚持做到对所辖区域或学校防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学校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
  
  认真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联动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和水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下发了《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水务局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洛教办〔2013〕153号),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庄对本辖区内的河流、水库、池(坑)塘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河流、水库、池(坑)塘及时进行整治,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拆除下河(渠)的小路便道,在通道口设置简易有效的封堵设施并喷涂警示标语,拆除河道内私搭乱建的临时房屋、工棚,对河道内的砂坑进行必要的回填,对采砂暂时留下的砂坑要设立警示标牌,确定专人负责在事故多发水域安排安全巡视员或监督管理员进行巡查。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重点水域纳入网格化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全市各县市区拨出专款,聘请确定了249人的防溺水巡查人员。
  
  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我们要求各学校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防溺水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安排好教师或聘请有关人员护送;二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辖区或本校实际情况,制定《防溺水安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着力降低溺水事故的发生率。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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