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语信司关于申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3-07-30 16:59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语信司《关于申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3〕3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条件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8月20日前发至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后,向教育部推荐1-2个研究课题。
    邮  箱:yuweiban2008@163.com
    联系人:李伟民  电话:0371-69691758  


2013年7月24日

 

 

 

             教语信司函〔2013〕32号

  

关于申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相关省、区民委(民语委):   
    2011年和2012年,通过各地语委推荐、国家语委遴选立项的方式,我司支持各地设立了一批国家语委自筹资金项目,在推进地方语委科研、服务地方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巩固科研成果、提升工作成效,经研究,我司决定2013年度加大对地方语委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往年“自筹项目立项”的支持方式转变为“择优资助”。具体流程为:在国家语委本年度科研立项计划中单列15-20个一般项目面向各地语委接受竞争性申请,每个地方推荐1-2个研究课题;各地推荐的课题汇总完毕后,国家语委科研办组织专家对所有的推荐课题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立项,并依据选题的意义、价值,给予5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课题的选择是科学研究的战略起点。各地要加强对选题的指导,坚持“问题驱动”的原则,重点以本地语言生活中富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要认真做好选题论证,切实增强选题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避免选题过窄、过偏、过于微观、创新不足、与语言文字工作实践脱节等问题,严格把好选题质量关。
    请各地于9月2日前在国家语委科研网(www.ywky.org)“科研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账号,填写和提交《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同时将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章后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及语委办的推荐意见,尽快寄送我司。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13年7月12日


    联 系 人:李强
    联系电话:010-66096726
    传    真:010-66096725
    通讯地址:(100816)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语信司规划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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