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上报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
教科技〔2013〕671号
2013-07-18 14:3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编制上报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促进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技〔2013〕172号)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要按照“河南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总体要求,明确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细化发展目标和重点考核指标,结合7月5日编制发展规划培训的有关要求,制订各中心的发展规划。
二、各中心的牵头高校要会同协同创新体成员单位,就中心发展规划进行科学、详实的论证,包括考核任务、总体目标,年度目标、经费预算等,结合实际,制订出可操作、可考核的发展规划。
三、各中心发展规划上报后,教育厅、财政厅将联合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中心的发展规划逐一进行论证,凡不能通过省级论证的,返回牵头高校,重新编制上报;通过省级论证的,将统一下达批复意见,并组织授牌(第二批)。
四、各牵头高校于9月17日前,将学校公函及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一式五份),报送到“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的材料。具体报送地点另行通知,不接收邮寄件。
联系电话:0371-69691767
电子邮箱:hn2011@haedu.gov.cn
附件:XXX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格式)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