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2013-07-15 10:48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3]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采集相关专家信息,于9月15日前将《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可在《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信息网》下载)及专家照片打包发至我处电子信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学校推荐专家”。电子信箱:yuweiban2008@163.com。
    联系人:薛 芳           电话:0371-69691756

 

 2013年6月19日
                      
                    

 

 

教语信司函〔2013〕25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相关省、自治区民委(民语委)办:
    为加强语言文字专家队伍建设,保障语言文字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我司于2011年开始建设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在各地语委、相关省(区)民语委、有关直属高校及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大力支持下,专家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在国家语委内网试运行,为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保障作用。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中“强化人才保障”“提高科研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咨询、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作用,现决定依托各地推荐,继续采集相关专家信息,进一步完善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的条件
    (一)入选专家须学品端正,学风良好,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宽阔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研究生导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
    (二)入选专家的研究领域需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研究领域既包括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等,也包括中文信息处理、语言经济学等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联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
    (三)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专业中的支持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专家优先入选。
    二、工作步骤
    (一)2011年以来推荐并已被列入《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的专家名单,由我司发送至各地电子邮箱。
    (二)各地核实、补充《汇总表》中已收录的本地专家信息,在此表格上修改完善专家信息,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要特别重视专家的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的采集,以便必要时及时与专家取得联系(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将不被收录入库)。
    (三)依据入选专家的条件在本地发掘、遴选新专家,并按照《汇总表》的信息点及《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2)的要求采集专家信息,并填入《汇总表》。
    (四)请各地于9月30日前将完善的《汇总表》及专家照片包发至我司电子信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单位)推荐专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根据入选专家条件,对专家资格严格把关。
    (二)本次专家信息的采集要在专家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入选专家将参与国家语委决策咨询、科研项目评审、科研成果鉴定等重要工作。
    (三)为保证专家的个人信息安全,请各地各单位对填报的信息严格保密。
    四、其他
    我司还梳理了各地现有与语言文字工作关联的科研机构信息(不完全统计),形成了《语言文字科研机构信息汇总表》,一并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该表格上的信息点核实、补充相关信息,并增补该表格未收录的本地相关科研机构信息。

    联系人:赵军民
    联系电话:010-66096726
    电子信箱:yuxinsi@moe.edu.cn
  

     附件:1.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简介

           2. 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3.国家语委科研工作专家库填报说明

          4.语言文字科研机构信息汇总表(河南)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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