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教财〔2013〕637号

2013-07-11 14:5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经费管理年”
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随着财政教育投入规模的大幅增加,如何提高教育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是当前教育财务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和迫切要求。教育部将2013年确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并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教财〔2013〕3号)。为推动我省“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有效开展,全面提升我省教育经费管理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教育经费管理年的组织实施
  1、高度重视。依法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是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好“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务求实效,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科学性、效益性。
  2、强化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意识,切实履行法人职责,组织抓好教育经费管理年各项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明确管理年活动工作计划内容的具体责任单位,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树立正确理财观念,优化教育经费投向投量
  3、总体原则要求。经费使用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突出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这两个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中心任务,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精神及厅工作要点,努力发挥支撑、统筹、引导和保障职能。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完善财务制度,加强经费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用好管好教育经费,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突出保障重点。加大“四个倾斜”,即经费安排要向农村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重点县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倾斜。
  5、讲究使用方法。抓好“五个统筹”,即经费使用要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统筹城乡、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安排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
  6、坚持勤俭办学。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牢固树立勤俭办学理念,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学校建设要坚持安全、实用、简朴的原则,合理规划,防止重复建设;严禁“两超一搞”问题的发生,严格经费预算管理,加大固定资产管控,防止经费资产浪费和流失。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勤俭节约的保障机制。
  三、完善财务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依法理财工作深入
  7、严格贯彻落实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按章办事,确保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现金、收费、票据、预算、收入、支出费用、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实施重大项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制度,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重点抓好新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落实,完成全省教育财会人员的全员培训,并探索逐步建立全省教育财会队伍培训长效机制。
  8、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在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省属公办职业生均经费基准定额和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基础上,争取用2-3年时间,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城市义务、学前、普通高中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保障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水平。
  9、统筹完善教育各类财务制度规定。省教育厅将结合教育财务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修订高校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出台高校预算绩效管理、教育厅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评等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约束力;制定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业务操作规程,修订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精神,就河南省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责任、预算、支出、绩效、监督等提出具体要求;出台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有关文件,规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收费行为;探索出台中小学校舍维修管理细则,提高校舍管理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也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近期,重点要按照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梳理、及时修订现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10、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法规意识,重点规范义务教育预算管理,推进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建设、抓基层打基础,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的评审工作,以示范县活动为抓手,全面检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搭建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提高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
  四、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有力提升教育经费分配使用效益
  11、建立健全经费监管体系。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健全监管机构,明确监管对象和内容,研究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建立内部、外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覆盖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的常态化、制度化监管体系。
  12、加强对高校、事业单位指导和监管。探索实施高校财务巡视制度,对高校财务工作开展分析查找问题、业务指导、经验推广等活动,规范财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通过经费监管,对高校和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监测和评估,建立预警机制,防范财务风险。逐步完善财务评价制度,研究建立对高校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价的指标体系,进行经费使用效益分析。
  13、以项目管理为抓手,加强中小学教育经费监管。省级教育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发挥统筹、指导和监督作用,推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巡视与评价,重点对《中小学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组织教育投入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对新增筹资渠道征管用情况进行抽查;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校舍维修机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组织普通高中条件改造计划工作实施情况检查等。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提高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水平,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14、积极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将内审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计划;大力加强组织建设,保持内审队伍稳定,健全教育内审机构;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对教育经费分配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经费收入、支出和分配以及有预算权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全面推进大中型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持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15、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教育重大项目评估评价机制,加强教育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检查和评估,逐步建立“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项目评估评价机制,通过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的目标。
  16、加大信息公开。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按规定及时公开或反馈各级各类监督检查情况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等相关信息。落实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制度,将省级项目立项和审批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畴;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全社会的监督。
  五、加强财会队伍质量建设,努力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和能力
  17、加强财会人员全员培训。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我省统一规划和要求,研究制订本地区教育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施方案,2013年省级继续教育以《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解读》、《最新税收及会计政策讲解》为主要内容,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教育系统财会、内审人员培训制度。
  18、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配备合格财会、内审机构和人员,普查学校财会、内审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建立人员持证上岗定期不定期普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合格会计人员。
  19、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公开选拔和委派工作。我省将按照《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加快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公开选拔和委派工作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尽快全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提升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
  20、推动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定期核实、补充、完善校舍信息,做到数据信息与实体情况一致;加强工程建设资金信息管理,对工程资金从预算制定到决算审计全过程信息化跟踪监督;做好厅属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和培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21、加强调查研究。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工作重点,加强基层调研,走进学校、走进师生、走访家长,多为基层提供服务、解决问题。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对社会反映的财务热点和问题报道,要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勇于面对,不回避、不推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呈现出负责任、公正的政府形象。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教育经费管理年工作计划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7月8日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教育经费管理年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精神,全面提高我省教育经费管理水平,研究制订本计划。
  一、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宣传部署
  4月下旬-6月上旬,将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转发,使各级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知晓“教育经费管理年”精神;组织召开省教育厅“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部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7月上旬,出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制定《河南省教育厅“教育经费管理年”工作计划》,对全省“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行再部署。
  4月下旬-12月份,将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主要想法、安排和以往教育经费管理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在河南日报、教育报刊社、教育电视台和大河网等主流媒体进行主动宣传报道;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财务处长在多种场合、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选择优质稿件向教育部、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推荐报送。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做好宣传工作。
  二、抓好教育财务业务制度培训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组织”的原则。6-7月份,组织完成《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相关人员的全员培训;按照“面向全体,骨干先行”的办法,7-8月份,分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适用单位相关人员的全员培训;组织全省教育审计系统业务骨干人员培训班。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做好培训工作。
  三、修订和完善财务制度规定
  7-12月份,结合教育财务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修订高校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出台高校预算绩效管理、教育厅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评等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约束力;制定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业务操作规程,修订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精神,就河南省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责任、预算、支出、绩效、监督等提出具体要求;出台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有关文件,规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收费行为;探索出台中小学校舍维修管理细则,提高校舍管理水平。指导各部门、各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组织重要政策及重点项目落实情况检查
  7-12月份,在各级教育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推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巡视与评价,重点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组织教育投入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对新增筹资渠道征管用情况进行抽查;实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校舍维修机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组织普通高中条件改造计划工作实施情况检查等。
  五、开展全省教育行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普查
  9-10月,组织全省教育行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自查,11月,对全省教育行业从业资格情况进行抽查,全面了解学校财会、内审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逐步建立人员持证上岗定期普查制度。
  六、开展“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评选活动
  8-12月份,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活动。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预算管理自查和“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材料申报,指导各市开展本市“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的评选,组织评选“河南省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按照国家要求推选上报国家“义务教育预算管理示范县”,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推动义务教育预算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七、搞好教育经费管理年全面检查
  年底前,在各市县、各有关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全省“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落实情况检查,对工作落实细致、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在全省范围内总结推广,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度滞缓、管理问题多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教育经费管理年”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全省教育经费管理水平。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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