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3 10:55 【浏览字号: 来源: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申报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

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著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著作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2.著作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著作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已与国内权威出版社(目录见附件)签订出版合同并确定出版的书稿(著作)也可申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优秀著作资助项目:
  (1)已得到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3)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8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各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本科学校不超过2项,高职高专1项。各高校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对于评审确定的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省教育厅将按名额比例进行资助。

2. 申请者可登录高校社科信息网下载《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3.申报材料及时间地点。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1套,《申请一览表》1份。于63日报送至郑州市农业路投资大厦722房间,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

4.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出版要求
    评审确定的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资助出版:1、由教育厅联系省内出版社统一出版。2、已与国内权威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并确定出版者,由教育厅给予资助出版。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字样,否则不予资助。

河南省教育厅联系人:刘禹佳,杨维纳;联系电话:03716969108269691987

 

附: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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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二〇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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