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提标部分项目规划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教财〔2013〕348号
2013-04-19 15:04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对全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提标
部分项目规划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提标部分项目规划的通知》(教财〔2012〕118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4月下旬开始对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提标部分项目规划科学合理性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提标部分规划项目,重点检查规划中央资金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他规划项目由检查组根据需要,从规划项目库中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查阅学校基本情况,审查项目规划学校是否为公办学校,是否为农村(含县镇)学校,查阅项目规划县(市、区)的《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情况,审查项目规划学校是否为方案中的保留学校。
(二)查阅项目规划《校舍鉴定信息表》情况,查看综合鉴定结论报告,审查项目加固改造是否合情合规。
(三)查阅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学校重建新建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审查报告内容是否完备,论证是否充分,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弄虚作假、草率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问题。
(四)依据鉴定结论报告,审查项目重建情况,现场查看校舍危房,若危房已拆除,要延伸查看重建校舍原始基本数据照片等材料,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有无虚报项目等问题。
(五)查阅《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实地现场查看学校校舍建筑使用情况,有无重复搞建设、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原则上校舍D级危房改造完成后,方可申请新建项目。
(六)查阅《校舍新建工程主要标准规范》等资料,审查重建新建校舍生均面积是否达标,有无明显超范围、超面积等问题;审查重建新建项目抗震设防规划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查重建新建项目造价是否合情合规,有无明显高估冒算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和组织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组织座谈和讲评等方式。检查由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组织,全省分2个检查组,每组4到5人,具体分组情况附后。
四、 几点要求
1、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密切配合,精细部署,安排工作业务熟练、工程技术精干、责任感强的人员配合检查工作。要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填报相关数据。
2、汇报材料要求。被查县(市、区)要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书面汇报材料要反映出该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各项制度制定落实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整体规划情况,被查项目情况,校舍安全排查鉴定情况,D级危房消除情况,以及项目建成后的效果等相关内容。
3、查阅资料要求。被检查地方应准备的资料包括: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方案,县级政府制定的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下达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核实的在校生人数,学校各类校舍的基本情况,校舍排查鉴定报告,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4、纪律要求。要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所到之处,各地要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控制接待标准,做到一切从简。
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857。
附件: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提标部分项目规划检查分组情况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提标
部分项目规划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新蔡县
组长:王国平 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 13703932169
成员:蔡青 教育厅财务处干部 13837190442
康新 教育厅财务处干部 13838292577
方林牧 高级工程师 13629843999
第二组:郑州、开封、洛阳、鹤壁、濮阳、许昌
组长:赵新宇 教育厅财务处干部 18603815998
成员:李瑞林 教育厅财务处干部 13526692671
杨青 教育厅财务处干部 13838169599
崔闻天 财政厅教科文处干部 18737120344
温晰华 高级工程师 13803836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