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推动教育督导信息工作,教育部督导办印发了《关于表彰2012年度教育督导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授予湖南、吉林、山东、安徽、北京、重庆、广东、福建、天津、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室)等10个单位“2012年度全国教育督导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马兰花、李斐章、李淑芳、杜进、高传霞、程翔宇、杨宇泽、卓余忠、狄建明、庞晓东等10位同志“2012年度全国教育督导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