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济源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

教高〔2013〕169号

2013-03-15 15:1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成立济源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你校《关于成立济源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院政〔2012〕114号)收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48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济源职业教育集团。
  二、济源职业教育集团是以济源市人民政府为主导,以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联合相关中高职学校、企业、行业协(学)会,按照平等、互利、自愿原则组成的产教联合体,是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中初级专门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为目标的社会组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性质、管理体制、隶属关系、人事关系等不变。
  三、济源职业教育集团要在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集团组合效益和规模效应,加强产教、校企、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探索构建以高职为龙头、中高职良性衔接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行业产业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实现集团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建一流的职业教育集团,打造河南职业教育品牌,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此复。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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