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3-03-13 17:36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各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做好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经研究,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委托河南科技学院于2013年7月举办第二十三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各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各选送10名学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学员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较强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音分辨能力,普通话水平应在一级乙等(含一级乙等)以上。
  (三)熟悉普通话语音理论,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和常用国际音标。
  (四)热心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严肃认真,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为保证全体学员的身体健康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传染病患者及怀孕期、哺乳期的教师不得参加培训班的学习。
  二、培训、考核内容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普通话与汉语方言、朗读与说话训练。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测评实践。
  (四)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普通话水平、测评能力考核。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证书颁发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发给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可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四、办班时间及地点
  办班时间:2013年7月6日至18日,7月6日报到,7月7日开班,7月18日结束
  办班地点:河南科技学院
  报到地点: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学员报到可以从新乡市火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即到。从火车站到学校乘坐出租车车费不超过20元(约8公里)。外地自驾学员可从京珠高速新乡站下路进入市区方向行至新中大道左转,向南行至华兰大道路口再左转即到。也可从107国道新乡长垣立交桥下,向市区方向行至华兰大道路口右转。
  联 系 人:何  涛
  电话:0373-3040343  13598703741
  邮箱:hetao@hist.edu.cn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必须对选送学员的普通话口语水平、语音听辨能力和汉语拼音熟练程度进行预测,按条件选送学员,按分配名额上报,并将报名表电子稿(可到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网下载,http://www.hnyywz.gov.cn/)于7月1日之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各单位选报学员均不得超过分配名额,否则不予受理。
  (二)学员报到时须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同时须交经过县(市)负责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盖章的《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三)本次测试员培训班不收培训费和资料费。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办〔2004〕42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委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的文件精神,每位学员须缴纳普通话水平测试费30元。
  (四)培训单位备有《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书》,由学员根据需要自行选购。
  (五)食宿费由学员直接与培训班举办单位结算,学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各学员选送单位应对选派学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承办单位要加强安全、卫生等防控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本通知所涉及的其它未尽事宜,由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丰  光
  电  话:0371-65909801
  附件: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2013年3月11日

附 件
 
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照 片
出生
年月
 
 
何年何月
参加工作
 
职务
职称
 
主要教授
课程
 
任普通话课时间
 
会讲何种
方言
 
毕业学校
及专业
 
工作单位
 
邮编
 
电话
 
何年参加过哪些普通话培训
及测试员培训班
 
你对培训班的建议
 
单位
(派出学校)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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