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陈建国等6人任职的通知

2013-03-04 16:03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陈建国等6人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 〔2012〕101号  

许昌学院:

  鉴于许昌学院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届满,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建国为许昌学院院长;

  任命张建军、赵正风、郑直、崔斌、黄怡俐(女)为许昌学院副院长。

  新一届院行政领导班子任期五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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