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陈建国等6人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 〔2012〕101号
许昌学院:
鉴于许昌学院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届满,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建国为许昌学院院长;
任命张建军、赵正风、郑直、崔斌、黄怡俐(女)为许昌学院副院长。
新一届院行政领导班子任期五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