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

2012-12-12 10:0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3月29日上午,教育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王艳玲厅长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传达了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訾新建副厅长主持,教育厅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再学习、再认识,进一步理解和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省教育厅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政工作的各项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履行政府职能相结合,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合法权利相结合。紧紧围绕服务教育发展大局,切实加强对中央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对国家重点教育项目和资金使用、对中央和省教育惠民政策实施等情况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教育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紧紧围绕规范教育行政权力运行,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紧紧围绕促进廉洁从政,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廉政警示、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提醒,认真查处教育腐败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教育、监督和惩处职能,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会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切实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宣传教育到位。教育是多种形式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是一种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积极开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教育,不仅自己知道,还要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了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做到让党员干部参与落实,参与评价,积极监督。同时,也要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增强党性,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宣传教育和扎实的工作,带好一方风气,促进一方发展,确保一方平安。二是工作分工到位。要进一步将任务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人头上。只有这样,反腐倡廉任务才不会在某一层次、某一环节上出现断档,才会真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三是监督检查到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的,是要建立反腐倡廉建设责任机制,构建预防腐败体系,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落实责任靠制度,还要靠监督,要通过扎实的工作,特别是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尽可能地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消极腐败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四是责任追究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是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不但要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而且要管好下属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不但要抓好业务工作,还要严格管事管人,发现倾向性的苗头,要敢于提出批评,纠正错误的东西,要敢于坚持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得敷衍塞责,不抓不管,好人主义,怕得罪人,以致于问题不断发生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理,予以追究。
  
  会议期间,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厅领导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及直属单位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高校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李功勋同志通报了近年来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对参会干部进行了廉洁从政警示教育,进一步促进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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