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学生资助暨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总结表彰会召开
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全省学生资助暨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总结表彰会召开
11月30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学生资助暨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总结表彰会,副省长徐济超、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王艳玲、省财政厅副厅长张中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王卫军分别对各自领域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总结安排。会议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崔炳建主持。
会议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府着力解决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较好地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促进了教育公平,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总结了2007年国家建立新资助体系以来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指出,自2007年以来,我省学生资助政策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在各个教育阶段都建立了相应的学生资助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资助经费力度不断加大,5年来累计发放资助资金183.4亿元,资助家庭困难学生2132.1万人次,为全省资助政策的全面实施提供了经费保障;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初步建立,教育厅、各高校和多数市、县教育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多数市、县学生资助工作实现了归口管理资助工作体系和专职资助队伍的建立;学生资助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相继建立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中职资助“网上集中申报、网下集中审核”、高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资助宣传教育、学生资助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为全省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针对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试点情况,会议指出,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渠道,是国家强力推进的资助政策措施。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实施后,在我省进行国家开发银行承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密切合作,达成了设立风险补偿金、完善补偿机制、教贷中心统一管理等合作协议,以此探索建立了“河南模式”。自2005年以来,我省按新模式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2.6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0.7万人次,实现了应贷尽贷。至2012年10月底,累计到期贷款7.3亿元,违约率为5.3%,远低于河南省确定的14%的风险补偿金的比例,标志着“河南模式”实现了良性运行。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的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落实好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条件;实行学生资助工作归口管理;推进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强化资助工作专职队伍管理。要狠抓新出台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要认真落实其他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助学金管理;规范社会捐助资金管理;保证校内资助经费落实;认真落实“绿色通道”制度。要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信息监管;加强资助资金监督管理。要建立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广泛开展资助工作宣传;探索资助育人途径。
会议下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通知,就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工作和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上,省教育厅对郑州市教育局等全省53个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张兴华等400名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向洛阳理工学院等全省79所高校发放了总计1521万元的201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资金,以激励和促进下阶段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各高校校长及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各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教育局长及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各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长及教科文科负责人,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参加会议。
(教育时报杜 帅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