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师〔2012〕792号
2012-09-29 09:59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精神,我厅委托河南师范大学组织专家研制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标准》及其指南,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研制实施方案。各地要将《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省培计划”地方项目立项评审、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标准》及其使用指南请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www.haedu.gov.cn)下载。《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师范教育处。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
联系人:胡全胜电话(传真):0371-69691697
邮箱:hqs@haedu.gov.cn
河南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