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豫教资办〔2009〕2号)要求,现就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发、换发资格证书的原则
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遵照“谁发证、谁办理”的原则办理。即哪个单位盖章、颁发的资格证书,哪个单位负责办理补办、换发。
二、省教育厅补发、换发程序
河南省教育厅颁发的资格证书按以下程序办理补发、换发手续:
1.电话咨询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电话0371-60867560),了解并约定相关事项,准备补发、换发需要的手续(查阅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工作动态”栏目《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
2.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制证(郑州市郑开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中原文化艺术学院一号教学楼B111房间)。
3.到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人事处)审批。地址: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室楼北门上D727室;电话:0371-69691690/69691691;周边公交车次:B18路、158路、K115路、43路、114路、47路、305路)。
4.到省教育厅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D715B室)。
三、省教育厅补发、换发时间
为方便快捷,提高效率,自,确定每周二、周四集中办理补发、换发手续,请各单位自觉遵守。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