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及发展改革委,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河南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