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0日至5月25日,延津县教育督导室抽出5名教育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县督学,对全县2012年申报的12所“县级一类学校”进行综合评估验收。
在评估验收时,评估组依据《中小学督导评估标准》,从办学方向、队伍建设、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六个方面,逐项评估计分。
督导评估程序:评估组进校后,首先听取校长工作汇报,观两节推门课,然后议课。二是查:检查档案建设是否规范,各种档案材料、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三是看:观看学生作广播体操、眼保健操、升旗仪式。学校硬件建设及使用情况。看校容校貌、校园文化建设、班级文化建设等。四是与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进行座谈,摸清学校内部情况。五是对学生及家长访问,进行社会调查。六是总结反馈。
在督导评估过程中,评估组成员认真细致、给分合理、扣分有据。评估结束后,当场进行综合汇总,对该校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责成他们限期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给他们提出建议,想办法解决。通过“县一类学校”评估验收,这些学校办学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走在同级同类学校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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