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及专业(领域)的通知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
关于公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
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及
专业(领域)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1〕54号)要求,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高度重视,制订了评审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行业主管部门及高等学校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于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要求,现将河南省“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及专业(领域)的申请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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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0008
联系电话:0371—69691783
传真:0371—6969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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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阳师范学院开展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申请表
2.南阳师范学院开展培养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申请表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