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1-07-28 09:57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语委、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广电局(文广新局)、公务员局、军分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教育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

   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三、相关要求

  除按文件要求和我省活动方案认真落实外,请各地、高校、直属学校于9月30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省语委办邮箱。

  联系人:李伟民

  联系电话:0371-69691758   13838006503

  邮  箱:yuweiban2008@163.com

  附件: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http://room.haedu.gov.cn/UserFiles/File/1279099984562.doc>

  2.河南省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http://room.haedu.gov.cn/UserFiles/File/1279100002859.doc>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河南省公务员局           河南省军区政治部

  共青团河南省委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一: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语委、团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语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

   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推普周活动开展13年来,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促进全社会增强语言规范意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2011年9月11-17日是第14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一种基本能力。良好的口语、书面语表达水平和语言综合能力是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因素,对个人成长、成才和成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提升全体国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

  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人口大国,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仅是方便沟通、促进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需要,而且事关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认同和传承,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尊严、体现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通过中华经典诵读等有效形式,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语言文字工作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突出宣传主题,带动活动开展。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开局之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也即将发布实施。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要围绕继承革命传统、诵读红色经典、讴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宣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开展。学校可以结合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深入开展为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其他行业和单位可根据推普周宣传主题,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红色经典诵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结合常规工作,加强宣传效果。要继续推动和依托学校、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认真策划、部署,注重推普周宣传活动与语言文字日常宣传、常规工作的衔接与融合,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结合提升队伍素质、服务水平和行业、企业文化建设,自主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语言培训、实践活动,使广大在校学生和在职(岗)员工通过活动树立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并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3.城市农村并进,形成良性互动。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重心要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转移,同时注重面向全社会加强对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完整、准确宣传。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和中华经典诵、写、讲相关活动,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

  4.部门行业协同,注重形式创新。各地要加强对推普周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应充分利用好推普周这个已形成品牌效应的宣传平台,发挥推普周宣传的整合引领作用。各地方和各行业系统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政策把握和宣传实效,内容要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使推普宣传活动雅俗共赏、为群众喜闻乐见,不断扩大推普周的社会影响力。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 推普周之前,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继续制发本届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片,中央各大媒体和各地主要媒体都要在推普周期间刊发播出。各省(区、市)和各系统也可借助社会支持、利用自有条件自行制作宣传品,多渠道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推普周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效果。

  2.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与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协力合作,尽快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的活动方案确定今年的推普周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系统。推普周期间,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巡视、观摩、检查。

  3.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级政治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并对宣传活动及成效进行总结。活动方案及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总政治部宣传部。

  4.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请于10月15日前将第14届推普周活动总结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推普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应向各自主管部门报送推普周活动总结。对活动特色突出、宣传效果显著的地区和行业,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扬。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教育部语用司 郝阿庆、吴蓓

  联系电话:010-66097038,66097810;传真:66096681

  电子邮箱:tuipuchu@moe.edu.cn

  教育部             中宣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文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解放军总政治部     共青团中央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

  附件2

河南省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  动  方  案

  2011年9月11日至17日为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开局之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也即将发布实施。我省要实现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一定要抓住推普周这个契机,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宣传部、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厅、广电局、公务员局、团省委、少先队等部门及驻豫部队的通力协作下,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我省公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一、组织领导

  全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公务员局、团委、军区、旅游、文博、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大力协助下,由各级语委负责具体实施,开展活动。

  二、原则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和语言文字等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组织推普周活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推普周列入宣传计划;今年要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主题,以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努力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发展的社会语言生活。

  全省教育系统要在“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推普周系列活动;公务员局要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推普周的宣传和人人说普通话、书写规范字活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在广大指战员中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对于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推普周活动。

  三、主要活动及省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省语委

  1.根据教育部《教语用〔2011〕3号》精神,组织安排好全省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2.印发宣传周宣传材料。

  3.与报社、电台、电视台合作,制作并报道我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系列活动。

  4.对全省推普周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助郑州市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一条街”活动;协助全省旅游和文化系统开展具有地区和行业特点的宣传、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导游员、讲解员等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和服务水平,提升旅游景区、博物馆、展览馆说明牌的文字规范水平。

  5.完成对河南省人寿保险公司员工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6.在省直机关举办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班。

  7.力争年底完成郑州市和部分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

  (二)省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三)省教育厅

  1.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推普宣传活动,重点围绕继承革命传统、诵读红色经典、讴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宣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开展。

  2.《教育时报》社在宣传周期间组织并刊载宣传教育系统语言文字方面的文章,介绍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继续办好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栏目。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宣传周期间,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府机关在推广和使用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及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带头说普通话的重要性。

  2.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及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语委(豫人[1999]36号)文件精神,配合郑州市做好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省直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的培训和测试工作。

  (五)省文化厅

  宣传周期间,文化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努力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推普周的契机提升博物馆讲解员普通话水平,加大说明牌文字规范化的检查力度,杜绝繁体字、异体字,为郑州市年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做好准备。

  (六)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河南电视台负责播出推普周公益广告片。

  (七)省公务员局

  以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公务员局和省语委办在宣传周期间在省直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工作,为河南省一、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做好准备。

  (八)“窗口”行业

  1.建设、贸易、邮政、电信、旅游、交通、公安、民航、铁路、金融等“窗口”服务行业应结合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大力宣传把普通话作为服务语言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2.宣传周期间,在商场、宾馆、饭店、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营业厅、集贸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悬挂宣传语言文字的标语,营造说普通话的良好社会气氛。

  四、对郑州市及各省辖市(包括重点扩权县)推普宣传周活动的要求

  (一)郑州市在推普周宣传活动中要发挥省会城市的示范作用。在宣传周期间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有关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针、政策,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制定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做一次全面细致检查,迎接省和国家的评估。市政府、市教育局要抓住宣传周这个有利时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一条街创建活动”,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普活动,积极学习和自觉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

  (二)各市(重点扩权县)语委要在市(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征求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公务员局、旅游等部门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证。利用推普周大力宣传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义,对照二类城市评估的标准做好先期准备工作。结合当地实际举办群众广泛参与的街头宣传咨询、语言文字知识竞赛、普通话朗诵、讲演比赛等活动,协调在电台、电视台播出。请语言文字专家撰写文章,争取在当地报刊发表。

  努力把本届推普周办成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喜闻乐见、从中受益的语言文化节日。

责任编辑: 纠错】【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