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的通知
2011-07-07 16:34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字体: 】【打印】【关闭

   教语办〔2011〕533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报送“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

诵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的通知

  各省辖市语委、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于2011年5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在教育系统中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1〕2号),我省及时转发了文件(教语办〔2011〕425号),要求“七一”前在各级各类学校以“诵读红色经典,向建党90周年献礼”为主题,广泛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

  通知下发后,各单位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生动活泼的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在教育系统掀起了诵读红色经典、传承革命传统的高潮。活动期间,我省向语用司报送了50余份视频资料,受到语用司领导的表扬。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总结活动情况,充分发挥其在增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报送“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1〕39号)精神,请各单位尽快总结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开展情况,并报送如下材料:

  一、总结报告。总结本市、县(校)活动的整体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活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形式,开展活动的学校数量、场次和人数,活动成效等内容。

  二、活动照片(非视频)。各市、县(校)要对报送照片认真挑选,报送数量不超过5张。照片应具有代表性(用于印制宣传册),能够反映开展活动的典型情况及学生的精神风貌,每张照片应配注说明。电子版一般应为JPG、JPEG、GIF格式的原始照片(未经压缩)。

  请将相关总结及照片材料于7月25日前报省语委办(总结材料和照片只报电子版)。

  省语委办联系人:李伟民  电话:0371-69691758

  邮  箱:yuweiban2008@163.com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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