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在教育系统中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
2011-06-03 09:03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字体: 】【打印】【关闭

  各省辖市语委、党委党史研究室、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语委、党委党史研究室、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 国家语委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在教育系统中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各地党史部门要做好教育系统开展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指导工作,协助遴选确定诵读篇目和诵读内容。各地语委办、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于6月15日前将相关活动视频材料报送省语委办,或发至省语委办邮箱yuweiban2008@163.com <mailto:或发至省语委办邮箱yuweiban2008@163.com>。

  省语委办联系人:李伟民  电话:0371-69691758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教育部 国家语委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

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在教育系统中开展

“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

诵读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党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党委党史研究室,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教育系统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经研究,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决定“七一”前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是教育系统2011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自2007年以来,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共同推出的“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对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是“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诗文诵读的方式展示我党建党90周年的光辉历程和不朽业绩,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勤奋工作,刻苦学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1. 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直属高校要以“诵读红色经典,向建党90周年献礼”为主题,通过讲座、比赛、晚会、群众性活动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展示我党建党90周年的光辉业绩。活动务求生动活泼、喜闻乐见,体现教育特点,符合校园特色。通过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力争在“七一”前在各级各类学校掀起诵读红色经典、传承革命传统的高潮。

  2. 创新工作思路,构建红色经典诵读长效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部直属高校要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校等工作为契机,结合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节日庆祝、社会实践等活动,广泛持续开展红色经典诵读活动,使诵读经色经典成为加快教育发展、提高学校内涵的重要手段,努力形成校校诵读、班班诵读、人人诵读的可喜局面。

  “七一”前夕,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将联合在上海、井冈山、延安、西柏坡、北京等地组织开展大型红色经典诵读活动,五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党史部门具体承办。

  三、活动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部直属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保诵读活动顺利开展。各地党史部门要做好教育系统开展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指导工作,协助遴选确定诵读篇目和诵读内容。

  要充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积极争取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支持。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弘扬主旋律,展示诵读红色经典的特殊魅力,展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教育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部直属高校要及时收集“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素材,以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并于6月20日前将相关视频材料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在各地素材汇总剪辑的基础上统一制作节目于“七一”当天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播出。

  联系人:教育部语用司孟庆瑜、张艳,电话:66097040,66092215;电子邮箱:zhonghuasong@moe.edu.cn <mailto:wenzichu@moe.edu.cn>。

  教  育  部      国  家  语  委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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