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幼儿园综合性督导评估
时间: 2011-01-24 16:24 来源:   

为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的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2010年11月,新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市督学和幼教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部分幼儿园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
督导组每到一所幼儿园,首先听取园领导的汇报,随机听取幼儿教师的随堂课,并对听课情况进行点评。然后检查幼儿园档案建设情况,查看幼儿园的环境、幼儿活动场所、教学设施、各类用房、卫生保健设施等,最后督导组对幼儿园的办园情况从园务管理、办园条件、师资队伍、幼儿发展、办园成果、安全工作六个方面进行反馈,并以书面的形式填写反馈意见表。通过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使全市幼儿园的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