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设立《教育督导月报》
时间: 2011-01-24 15:57 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落实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洛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从10月起,每月编发一期《教育督导月报》,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市长,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市、区)长,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督导月报》设立领导批示、督导检查情况、整改进展情况、信息交流等版块,及时传达领导指示精神,公布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县区整改进展,总结各县(市、区)的新举措和工作亮点,努力搭建教育督导新的工作平台,更好地履行督政职能,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