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办〔2010〕937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转发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
开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开展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语普测[2010]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推选范围、推选条件、推选要求于11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0份报省语委办。各高等学校按隶属关系和惯例上报材料。
各单位只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原已获得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类以上表彰的此次不再参评。
联系人:柳建伟 电话:0371-69691756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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