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2010-09-20 10:48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举办全省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语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省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办〔2010〕577号)精神,特在全省开展一次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认同传承,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通过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提高公民书写水平,增强对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的热爱之情,培养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从而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1、大赛由河南省语委办公室负责赛事安排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及表彰等的组织工作。
  2、各有关单位负责部署、组织报送作品。
  二、大赛主题及作品要求
  大赛主题: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作品要求:软笔作品不小于4尺宣纸,硬笔作品不小于A4纸。软、硬笔长卷更受欢迎。作品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包括书写落款)。
  三、比赛规则
  1、组别及书体规定
  (1)共设9个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包括中职)、高校组(包括在读研究生)、港澳台侨组、在华留学生组、教师组、公务员组。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加比赛。
  (2)书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行书、软笔隶书;硬笔楷书、硬笔行书、硬笔隶书。
  四、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组别和软、硬笔作品分别评选。
  2、辅导奖:设最佳指导教师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分别由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获得。
  3、组织奖:设最佳组织单位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报送作品的质量、获奖情况、组织宣传及报送的相关信息等评选。违反比赛作品要求的取消评奖资格。
  (二)表彰方式
  由大赛主办单位向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证书,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相关信息刊登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语言文字网站。
  五、组织与宣传工作要求
  应充分认识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对于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积极作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发动,  扩大参赛规模,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及时发现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使比赛成为学习交流和成果展示的过程。
  六、注意事项
  1、报送作品时按组别、笔种、书体分别登记造册(表格见附件1),将登记表一并报送,并发电子稿一份。
  2、作品正面左上角用铅笔标明序号。
  3、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4、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
  5、不收参赛费。
  6、截稿时间:2010年11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报送作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东南角银丰商务A座801室。
  联系人:王贞纯  任峰  丛惠
  电  话:0371—68267506    68267507
  邮  箱:hnsywb@163.com

  附件:1.全省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登记表
     2.全省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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