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普通大中专学生就业指导人员第二轮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普通大中专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快全省普通大中专学生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步伐,进一步提高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学〔2006〕17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教学〔2010〕472号)的要求,在广泛征求各院校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厅制订了全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指导人员第二轮培训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全省普通大中专学生就业指导人员第二轮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目标
从2010年开始,我省开展普通大中专学生就业指导人员第二轮培训,实施“311”培训工程,即全省培养就业指导专家30名、为每所高校培训1名就业指导学科带头人、使全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指导人员都能受到1次提高型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省普通大中专学生就业指导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新入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学生辅导员培训
1.新入职就业指导人员培训。针对各大中专院校新入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就业统计工作人员,举办就业指导与服务基础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就业创业的基本理论、形势与政策以及就业统计、就业手续办理等业务技能。每年1—2期,每期7天,其中集训时间5天,实操演练1天,总结交流1天。
2.学生辅导员培训。针对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班辅导员举办就业指导课程研修实训班,并在“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培训班”中继续开设就业指导专题培训模块,培训内容包括就业创业的基本理论、形势与政策和大学生就业心理调适、就业手续办理与权益保障等。毕业班辅导员培训每年举办1—2期,每期3—5天,其中集训时间2—4天,总结交流1天。
(二)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师资培训
针对各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课程专兼职教师,举办课程研修实训班,按照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需求举办提高型师资培训。2010—2014年分批完成各主干课程师资培训任务,每年分别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课程”、“创新创业素质教育课程”、“职业素质与能力培养课程”、“求职就业指导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但不排斥在具体年度安排上内容的交叉。
每年根据实际需求安排3—5期培训,每期15天,其中集训时间7天、实操演练7天,总结交流1天。每期培训分五个阶段进行:(1)理论提升,主要通过理念学习和专家论坛进行;(2)技能集训,主要通过对与课程体系对应的专题模块的深入学习和实操训练进行;(3)小组辅导,主要以专家工作坊的形式进行深入辅导,按小组配备辅导专家,针对课程设计与教学方法组织训练;(4)教学设计,主要通过学员根据学习内容进行观摩课程设计进行,其间学员可自主安排;(5)成果评估,主要通过成果展示和集中说课完成,所有学员集中交流观摩,专家团现场考核,作为培训成绩。
(三)就业指导名师与就业工作管理干部培训
1.就业指导名师培训。针对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与各大中专院校专业化发展的就业指导骨干,举办硕士课程研修班,2012—2014年,分别以“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职业素质与能力培养课程”、“创新创业素质教育课程”为重点,按照高等教育学硕士点职业生涯规划方向的学科体系进行专业培训,合格者可以申请相关硕士学位。每期3—4年,其中研究生课程学习2年,课题研修和学位考试2年。
2.就业工作管理干部培训。针对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与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举办理论研讨和学习交流,以毕业生就业对教育发展的导向作用、就业政策与形势高端分析、职业发展教育理论与实践、特色化就业工作经验交流、社会就业需求的实地考察等为主要内容。2011—2014年每年一期,每期7天,其中集中学习4天,交流考察3天。
四、组织管理
(一)第二轮就业指导人员培训工作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省毕业生就业办与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心负责每期培训班的具体组织与管理。
(二)每年年初下发本年度培训计划,保证第二轮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目标的具体落实。其间可根据就业工作、职业发展教育工作的形势发展与实际需求,适时开设若干期专题专项业务培训。
(三)加强考核认证,健全培训管理体系。参加新入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学生辅导员培训且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生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初级)》;已参加第一轮培训人员如参加第二轮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并考核合格,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生职业指导资格证书(中级)》;参加就业指导名师与就业工作管理干部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生职业指导资格证书(高级)》。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校要根据全省轮训安排制定本校就业指导人员参加培训计划,确保每一名就业指导人员都能按照实际需求接受不同层次的培训。要结合学校就业工作实际和特点,针对本校就业指导人员、思想政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人员开展校内就业工作培训,扩大省级培训的实际效果和辐射范围。省毕业生就业办要为校内培训提供课程、师资等方面的支持。
(二)各院校就业部门要主动与教务、人事部门协调,把就业指导人员培训列入本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安排专项培训经费,以组织参加第二轮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为契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本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
(三)各院校参加第二轮就业指导人员培训情况与校内就业工作培训情况将纳入就业工作评估范围。《河南省大中专学生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将作为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人员能力水平及持证上岗资格证明,并作为高校就业指导专业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六、近期安排
期别 | 第一期 | 第二期 | 第三期 |
时间 | 2010年10月 | 2010年11月 | 2010年12月 |
类别 | 就业指导课程 师资培训 | 就业指导课程 师资培训 | 创新创业教育 研讨交流 |
培训对象 |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 专兼职教师 | 职业发展与就 业指导课程 专兼职教师 | 高校就业工作 主管领导 |
培训内容 | 就业指导课程 教学实训(1) | 就业指导课程 教学实训(2) | 创新创业素质教育研讨交流与实训 |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赵志伟 赵军亮
联系电话:0371-65798701
传 真:0371-6568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