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坚持四个“注重”强化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
时间: 2010-07-28 10:26 来源:   

   

    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需要,是培养合格人才、建立人才资源强国的需要,是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的需要。光山县坚持四个“注重”,切实强化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确保辖区内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化,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注重过程。规范办学行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容易出现反复的过程。该县注重规范办学行为的过程督导,从每学期开学检查开始,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及包校领导、联系乡镇股室检查指导学校工作中,始终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检查指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和随机督导检查机制,多途径、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强化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办学行为全过程规范化。

注重自评。学校是规范办学行为的主体,学校自我评价、自我改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方面。该县注重引导学校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自查自评,各中小学学校制订了自评工作方案,成立了自评工作机构,每学期都依照《河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评估方案(试行)》认真、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评,并逐项填写《信阳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报告书》内容,通过自查自评激发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注重整改。规范办学行为不能只写在纸上,不能只停留在嘴上,要体现在行动中,要落实在办学过程中。该县注重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学校结合自评结果进行整改,并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以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情况、双休日和节假日是否补课或上新课、学生休息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或被随意侵占、课业负担是否超出规定、公办高中是否举办复读班、师德师风教育情况等为重点,检查学校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可信度,检查整改工作效果,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及时到位、规范有效。

注重结果运用。该县十分注重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结果的运用,督导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及时通报批评违规办学行为学校,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对符合规范办学行为标准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给予表彰;实行督导检查结果一票否决制,违规学校、校长一律不得参与评优、评先,问题严重的直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