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 2010-04-19 10:30 来源:   

                  鹤壁教育局督导室

 

    2009年,我们在市直中小学范围内积极开展了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研究与实践,其目的就是努力构建以学校发展规划为基础,学校自评和外部督导评估相结合,学校自主发展与行政监督指导相统一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模式,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发展机制的形成,提高市直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由于这项工作刚刚开展一年,尚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说已经取得了多少成效,但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深入研究与认真思考,必将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

一、发展性督导评估的现实意义与背景

教育督导评估是实现国家教育意志的一种保障,因此就应该十分注重研究我们的督导对象,就应该认真研究学校发展的自身规律以及研究如何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和支持。

学校的发展呈现阶段性,一般来说,大致可分为稳定、发展、成熟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校由无序、不稳定逐步到有序,稳定状态。处在该阶段的学校最需要的是规范。办学条件规范,管理规范;第二阶段,学校由稳定到体现特色,其主要精力放在如何优化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上;第三阶段,学校由特色办学到全面优质,进行更高层次的实验,逐步形成品牌。这个阶段的学校需要的是更高层次的指导、咨询。就我市市直学校而言,处于三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学校都存在,如果督导评估以一种模式,一个标准来衡量不同发展阶段的学校,就肯定适应不了学校的需要。只有确立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观念,热情关注学校的发展需要,努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支持与帮助,指导学校依法自主发展,才是督导的根本目的。

我市的督导评估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督导评估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而与时俱进,对促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管理达标,提高质量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传统的督导评估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第一,用一个标准、规范去衡量所有学校有失客观性;第二,传统鉴定性评价有局限性。鉴定性评价在规范、达标,分等评级的工作中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它重“昨天”易忽视“明天”的发展,它重结论易忽视发展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第三,督导评估的价值取向被扭曲。由于“结果”往往与各种利益挂钩,有的学校把“结果”看做面子,甚至当做炫耀的资本,因此学校在自评价过程中花大量精力去准备,展示好的,掩盖差的,只讲成绩不讲问题,自评报告如同总结,缺乏专业性、缺乏内涵。第四,传统的督导评估使学校处于被动的接受检查的地位,不利于学校自主发展。

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结合我市基础教育的实际,决定自2009年起,在市直学校范围内启动发展性督导评估。

二、主要做法与体会

(一)构建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创设学校自主发展空间。

评估指标是科学评价的基础,是督导评估的直接依据。2009年,我们制定了《鹤壁市市直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目标纲要”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基础性指标体系,它是由教育督导部门依据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而编制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主要评价学校的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是每所学校必须达到的指令性指标。即所谓的“一把尺”。第二部分是发展性指标体系,它是由学校依据本校的发展规划(一般为3年)及发展项目制定的自评指标体系。即所谓“自选尺”。这两部分指标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既强化了规范办学,又充分考虑每所学校的独特性,较好的理顺了学校办学过程中的共性与个性、基础与发展的辩证关系。2009年,我们印发了《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在市直中小学校中开展发展性督导评估的通知》,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学校逐步完善自评制度,并着重加强过程性指导。引导学校对所选的自主发展项目编制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进行自评,为学校自主发展提供服务。

(二)转变观念,加强过程指导,为学校提供优质报务

发展性督导评估对我们来说是个全新课题,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评估效果,必须转变观念,深入基层,加强对学校的过程指导,为学校搞好报务。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严格审核每所学校选择的自主发展项目。要求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为依据,符合学校实际,操作性、可测性强。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我们及时与学校沟通、协商,帮助学校确定发展项目。二、指导、帮助学校制定发展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往督导评估是上级部门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学校按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发展性督导评估则要求每所学校针对本校的发展目标或项目,由学校自己制定自评指标体系。部分学校对这项工作不了解,不熟悉,对此,督导室积极组织培训,加强个别指导,各校的自评指标体系基本符合要求,达到了预期效果。三、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的职能作用,加强督导评估过程监控。针对以往传统督导评估重结果轻过程的弊端,发展性督导评估则更加注重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为此,我们进一步强化“督学责任区”职能作用,充公调动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的积极性,实行“包干”制度,对学校的自评过程实行全程监控、指导。使学校更为重视评估过程,增强了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四、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督导评估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这也恰恰是学校的“软胁”。发展性督导评估是以学校自评为主的一种评估模式,因此对基层学校人员的有较高的要求。对此,我们及时采取了一些措施,以求提高有关人员的认识、专业素质等。一是召集学校有关领导座谈会,认真学习发展督导评估的理论,深入理解开展这项工作的现实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鹤壁市市直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方案》;二是对学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三是深入学校为其提供咨询服务。

    (三)构建发展性督导评估制度,形成学校自主发展机制

构建发展性督导评估制度,催生学校自主发展机制是督导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发展性督导评估一年来的实践表明,制度建设必须着眼于:第一,加强对学校三年发展规划推进情况的调研、指导、反馈与调控;第二,对学校的自评指标体系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第三,规范学校的自评程序和评估工作的全过程;第四,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初步构建了发展性督导评估的运行机制和评估模式。

首先,初步形成了以“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为基本框架的、符合我市学校实际的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体现了发展性督导评估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发展的指导思想。其次,初步形成了“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实施规划——学校自评——阶段性评估——校正再实施”的运行机制。学校不再被动接受检查,而是督导评估的主体,不同类型学校都能从本校实际出发,找到适合自身发展“尺子”,基础薄弱的学校也能通过评价看到自己的发展,增强继续努力的信心。

(二)促进了学校依法自主发展机制的形成。首先,增强了学校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自觉性,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其次,增强了学校的规划意识和自主发展意识,学校自主办学的主体权力和主体责任得到了尊重,学校的自主发展意识得到激发。

(三)加快了校长队伍和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进程,更新了办学理念与督导理念。首先,发展性督导评估实践对学校管理人员的理念和行为转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督导的过程成为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过程,成为学校进一步提高依法自主办学的意识和能力的过程。其次,发展性督导评估促进了督导人员的知识、能力结构的优化。它对督导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现状分析

虽然我们在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在实际督导评估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冷静思考。

(一)学校发展规划引导自主发展的作用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

1、个别学校的发展规划内容空洞,缺乏个性和特色,发展契机和突破点不突出。可操作性和检测性不强。

2、发展规划在硬件建设方面比较具体,而围绕学校建设的核心,本质方面缺乏深入研究,目标不够明确,措施不够到位。

3、个别学校的发展规划缺乏基础,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因此规划的号召力、凝聚力、执行力大打折扣。

(二)学校自评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表现在:

 1、学校自评的主体意识不强,对自评与整改之间的关系缺乏认识高度。表现为:(1)将自评报告与工作总结混为一谈,罗列了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缺少对存在问题的理性分析和对学校今后发展的深入思考;提出的问题轻描淡写,整改的措施缺乏操作性和可行性。(2)将学校自评过程简单理解为迎接督导动员,收集材料,撰写自评报告,而不是把思想和精力放在建立自评制度和学校自主发展上。

  2、学校自评的操作方法简单,自评工作的参与面不够宽泛。有些老师甚至不知道督导评估是干什么的,自评报告未能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改进意见和建议:

() 注意处理好几对关系

1、在学校自评与外部他评的关系上,学校自评为主,外部他评为辅。学校是发展的主体,应该而且必须是评价的主体。学校在享有更大自主权的同时,必须进行更多的自我评价,自我约束和自我调整。

2、在评价学校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关系上,发展性督导评估注重梳理从过去到现在的发展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现在的发展状况和优势、劣势,根本目的则在于促进学校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3、在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的关系上,侧重纵向比较,不主张无条件的横向比较。发展性督导评估注重的是学校自身的进步幅度和“增值”大小,强调的是“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今天更好”的纵向比较和发展。

4、在指标评估与非指标评估的关系上,以非指标评估为基本方式。

5、在综合评估与专项评估的关系上,以针对性的专项评估为主。这是由学校发展的阶段性和发展过程的非均衡性所决定的。

(二)建立学校发展规划的会商制度。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将规划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教育行政部门要帮助学校把握好发展规划的方向性、发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完善并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督学的作用,进一步形成常态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规划实施过程和自评工作的监控和指导。

(四)改革当前督导评估制度。明确督导评估的价值取向,避免督导评估的功利化,使督导评估真正起到服务学校、促进学校发展的作用。

(五)完善公示公报制度。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影响着学校自评制度的规范,影响着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的效能。学校要自主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参与和监督,“人民满意”应该是评估学校最重要的标准,我们应该在舆论上引导学校尽快建立规范的自评制度,逐步形成学校的自主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办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