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开展民办教育等“五项专项督导”工作
时间: 2009-11-17 14:51 来源:   

焦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黄晓羽

 

为进一步促进《焦作市实施<民办教育法>办法》的贯彻落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和高中课改的实施,从2009115日开始,焦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各县市区开展民办教育、规范办学行为、高中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素质展示和高效课堂等专项督导。

民办教育督导依据《焦作市实施<民办教育法>实施办法》,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和出台民办学校发展政策、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并表彰落实及民办学校学生享受和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等工作情况。

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按照《河南省规范中小学行为专项督导评估方案》,主要检查否存在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节假日双休日补课或上新课、公办高中是否举办复读及减轻学生负担、班额控制等内容,并列出包括市直学校在内的50所社会关注度高的学校名单,进行重点检查。

同时对高中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素质展示和和高效课堂构建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保证督导检查的公平公正,焦作市教育督导团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纪检书记轮流担任特约监督员,对督导检查工作的程序和数据采集等重要环节进行严格监督。

这次督导评估的结果将作为2009年焦作市人民政府教育质量奖中的县市区办学水平奖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