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09-11-03 17:07 来源:   

豫政教督〔200915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为督促各地认真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决定从11月初开始对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的实际,把各地执行国家和我省课程计划情况;是否存在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节假日、双休日补课或上新课;公办高中是否举办复读班列为此次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同时兼顾其它内容。

二、督导检查的人员组成和方法步骤

督导检查组由省督学带队,抽调从事基础教育和教育督导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为成员。

检查组在事先不告知的情况下,到省辖市随机抽查若干中小学校;然后通知省辖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听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情况汇报;再随机抽取2-3个县(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县必查),深入到学校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向省辖市反馈。

对省辖市的督导检查包括其辖区内的重点扩权县(市)。

三、督导检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督导检查到各省辖市的具体时间不确定。请各省辖市做好自查工作,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随时准备接受检查。

 

附件:2009年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内容提纲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2009年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

     

 

    一、贯彻省政府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会议精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及省教育厅印发的《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情况

1、是否召开会议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当地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关文件。

2、采取那些举措保障省政府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

3、贯彻省政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取得的初步成效。

二、举办高中复读班的情况

1、省辖市、县(市、区)举办高中复读班的教育机构名称、地点、班数及人数。

2、省辖市、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与其它机构联合举办高中复读学校班数及人数。

3、省辖市、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内举办复读班的班数及人数。

4、复读班的成因及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的原因分析。

三、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

1、学校是否有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现象。如有违者,程度如何,如何处理?

2、学校或教师及学校其它人员是否有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现象。如有违者,程度如何,如何处理?

3、是否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之内。如有违者,程度如何,如何处理?

4、学校、学生、家长,对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分别有哪些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