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焦作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焦作市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行为实施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问责办法》)。《问责办法》共有四章,19条,详细规定了问责的主体和内容、问责的办法和程序。目前,《问责办法》已经焦作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在全市范围内印发。
制定和实施《问责办法》是焦作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职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优先、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大胆创新,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问责办法》的实施将会有力促进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各教育部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全面履行义务教育管理职责,形成更加和谐、宽松,更利于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的教育生态环境,推动焦作市义务教育由规模和数量向质量和内涵发展的全面转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