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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09-08-28 09:32 来源: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省政府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豫政教督〔2009〕6号)要求,定于2009年8月27日至9月8日对全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方法、步骤
    听取省辖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情况的汇报,核查省辖市和县财政有关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帐目,深入职业学校了解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在全面了解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向省辖市政府和重点扩权县(市)政府反馈督导检查意见。
    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进行,每个省辖市(不含重点扩权县)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6个重点扩权县(市)为必查单位,每县(市、区)至少随机抽查2所以上职业学校和2个以上培训网点。
    二、督导检查人员组成和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组由省督学、省直有关部门人员、省职业教育专家、财务人员、工作人员等组成。
    督导检查的时间定于8月27日至9月8日,参加督导检查的人员于8月26日下午到郑州市豫烟大厦报到,8月27日下午各检查组分赴检查的第一个省辖市开展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评分办法
    督导检查组根据《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分别对各省辖市政府及所抽查县(市、区)、重点扩权县(市)政府工作情况进行评分,然后对省辖市按照市政府本级占70%,所抽查县(市、区)占3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
    四、督导检查的有关要求
    1、为保证此次督导检查顺利进行,请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于8月26日12:00前,将负责联络工作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联系人:庞晓东,电话:0371-69691773,13103861807,邮箱:pangxd@126.com
    2、为保持督导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各地在迎接和配合督导检查的过程中要轻车简从,做到不请吃、不送礼、不安排娱乐活动等。
 
附件: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情况专项督
导检查分组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