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地开展2008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及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情况进行督导
时间: 2009-08-13 08:55 来源: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团)、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2009年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豫政教督〔2009〕3号)要求和全省年度教育督导工作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拟于今年10月份组织对各地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以下简称“两项督导评估”)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开展2008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结合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开展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情况;在2008年省、市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发现所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要对本市的“两项督导评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本月底前将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回访督导、问题整改、督导评估结果及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总结报告报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2.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9月底前,各省辖市要认真进行查漏补缺。对在督导评估中发现一些县(市、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促其切实整改,以达到督导评估的应有效果。
     全省督导检查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庞晓东
     联系电话:0371—69691773
     电子邮箱:dudao@hadoe.edu.cn
 
 
 
                      二○○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