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有关部门,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更好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省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专业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各省直有关部门中与《职业教育攻坚职责分工》所明确职责有关的人员;
2、在任或离任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的负责人;
3、在任或离任的职业教育机构负责人;
二、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
3、熟悉职业教育宏观管理、职业学校微观管理或职业教育教学经验,工作实绩突出;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5、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细致,作风公道正派;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的督导评估活动。
三、主要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参加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开展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活动;参与研究并撰写督导报告等。
四、推荐名额
1、下达各省辖市推荐名额(包括扩权县、市),原则上按照省辖市所辖县(市、区)数分配,同时兼顾省辖市人口总数和城市规模及扩权县(市)等因素。具体推荐名额附后(见附件1)。
2、各省辖市要将名额合理分配到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推荐上来。
3、各省辖市在推荐人选时要综合考虑,认真遴选,兼顾到教育行政管理、职业学校管理、学科教学和研究等方面。
五、推荐程序
1、采取本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办法,并填报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底前报省辖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省辖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0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3、各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分配名额要求,直接将推荐表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4、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要求者,其所在省辖市不再递补,对经审定具备条件者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庞晓东 电 话:0371-69691773
传 真:0371-69691773 信 箱: pangxd@126.com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707房间,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专业人才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专业人才推荐表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
河南省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专业人才推荐
人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名额(个) |
单位 |
名额(个) |
省教育厅 |
8 |
平顶山市 |
4 |
省发展改革委 |
2 |
安阳市 |
5 |
省财政厅 |
2 |
鹤壁市 |
4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 |
新乡市 |
5 |
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
2 |
焦作市 |
5 |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
2 |
濮阳市 |
4 |
省国土资源厅 |
2 |
许昌市 |
5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 |
漯河市 |
4 |
省农业厅 |
2 |
三门峡市 |
4 |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
2 |
南阳市 |
6 |
省农业综合开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 |
2 |
商丘市 |
5 |
省地税局 |
2 |
信阳市 |
5 |
郑州市 |
7 |
周口市 |
5 |
开封市 |
5 |
驻马店市 |
4 |
洛阳市 |
6 |
济源市 |
3 |
合计 |
117 |
附件2
河南省教育督导评估专业人才推荐表
申 请 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制
填 表 说 明
一、请准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
二、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行政职务或专业职务”按申请人目前情况填写。
四、工作简历中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教育研究工作的时间、任职时间请详细填写。
五、推荐单位意见请写明:
申请者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是否符合省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专业人才条件;推荐单位能否保证被推荐人被聘为省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专业人才库成员后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六、本表报送一式两份,请用A4复印纸。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一寸
近期
免冠
照片 |
出生日期 |
年 月 |
学历 |
|
专业 |
|
党派 |
|
行政职务 |
|
专业技术
职务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在职或退休 |
|
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研究工作年限 |
年 |
健康状况 |
|
工作单位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单位: 住宅: 手机: |
工
作
简
历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辖
市政
府教
育督
导室
或教
育厅
直属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审查结果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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