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的要求,决定开展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内容
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结合当地实际以政府名义召开了职业教育攻坚大会,出台了贯彻落实省政府职教攻坚《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是否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保障职业教育攻坚目标完成的经费筹措办法和相关支持政策;
(三)是否建立健全了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
(四)是否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否提出了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新举措。
二、督导检查的对象
督导检查的对象为18个省辖市和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固始、中牟6个扩权县(市)。
三、督导检查的方法步骤
督导检查采用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具体步骤为:
(一)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组织自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政府对照攻坚《决定》和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的要求,围绕此次督导检查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边查边改,并于2009年7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同时报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和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任远;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组织省督学、省职业教育攻坚联席单位有关人员和职业教育专家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于7月下旬对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督导检查情况将向全省通报。
四、督导检查的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是促进贯彻落实《决定》和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市、县政府要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我省人力资源开发的全局出发,切实提高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认识,重视和支持督导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根据这次专项督导检查的方法步骤,紧紧围绕督导检查的内容,明确责任,认真进行督导,保证专项督导严肃认真,取得实效。
(三)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目的在于推动工作。希望各级政府在自查、督查工作中,认真总结、研究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和《决定》精神中采取的措施、办法和出现的新问题,努力把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和《决定》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保证全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顺利实施。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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