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2008年全省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09-04-16 09:59 来源: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要求和省教育厅2008年度工作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于4月24日印发了《关于对各地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豫政教督〔2008〕2号)。在县级政府自查、省辖市对所辖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于10月13日至11月6日组织部分省督学、教育厅有关处室人员、教育财务及教育督导骨干等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简称“督县”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抽查了18个县(市、区)、35个乡镇、139所中小学校。督导检查组通过听、查、看、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地的“督县”工作情况,督导检查情况分别向被查省辖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县”工作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有关负责同志参与了这次督导检查的动员部署工作。通过督导检查,全面了解了各地“督县”工作情况,促使各地提高了对“督县”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各级政府的有关工作职责,达到了督促各地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发现典型、推动工作的目的。督导检查情况表明,全省“督县”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发现个别地方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各省辖市根据豫政教督〔2007〕27号文件要求和全省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县级政府制定、完善本届政府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认真开展2007年度教育工作的自查自评,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地的“督县”工作。
    1、领导重视,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不少省辖市为做好“督县”工作,切实加强对“督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督县”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应有效果。如郑州、焦作、南阳、驻马店、商丘、鹤壁、漯河、周口、平顶山等市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抓,市组织、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对“督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郑州市成立“督县”工作评估组织,主管副市长亲自挂帅,市人大、政协以及组织、教育、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市督学和教育专家参加。南阳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领导亲自带领工作组开展“督县”工作,大多县(市、区)委书记或县(市、区)长积极参与督导评估过程。洛阳市主管副市长在督导评估期间多次到受检县了解进展情况,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焦作、驻马店、商丘等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财政等多部门积极配合,与教育督导部门共同开展“督县”工作。
    2、健全“督县”工作制度,完善督政机制。各地围绕“督县”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如郑州市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督县”工作制度,先后建立了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督县”反馈意见书制度、“督县”结果通报制度、“督县”新闻发布会制度、“督县”结果通告制度和“督县”奖励制度。焦作市对参加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制定了“评估工作八不准”,强化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制。安阳市实行了督导公告、督导内参、督学责任区、督导评估问责等制度,加大对督导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力度。驻马店、南阳、三门峡、洛阳等市的县级政府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责,把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
    3、重视县级自评环节,规范“督县”工作。各地指导县级政府都制定了本届政府五年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不少省辖市重视县级自查环节,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逐步规范“督县”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县级自查自评。不少省辖市把县级自查作为“督县”工作的基础,促使各县级政府对照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找存在的差距和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如郑州的新郑市政府针对2007年度教育工作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先后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为农村中小学添置图书、教学仪器、体音美器材和课桌凳,在城区新建中、小学各一所,改建中、小学各一所。驻马店的上蔡县将对乡镇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对乡镇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县委组织部、政府办和目标办等部门备案,纳入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成绩中予以奖惩。二是重视“督县”工作档案建设。一些省辖市把“督县”工作档案作为开展“督县”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积极加强“督县”档案建设。如郑州、驻马店两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并不断完善“督县”工作档案,市、县、乡、校四级“督县”工作档案比较系统、完整、准确、规范。三是科学设定督导评估程序。如郑州、安阳市设定现场答辩环节,考查县级政府有关领导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被查乡镇,并对近年来督导检查过的乡镇一般不再重复检查;在对每个县(市、区)督导评估结束后,督导评估组与被督导评估县(市、区)政府现场签订督导评估意见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三门峡市还细化督导评估指标,区别城、乡设计评估操作表,促使县、乡级自查自纠。四是加强对督导评估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督县”工作取得实效。如焦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将督导中发现的各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进度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年底进行整改工作专项督导,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促进县级政府认真整改。鹤壁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在7月20至25日对在6月份进行的“督县”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使所属县(区)欠拨经费、教师缺编等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4、采取激励措施,重视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各省辖市在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后,都通过不同途径和方式向所辖县(市、区)进行评估结果反馈,印发督导评估情况通报,以督导评估结果为依据对年度教育工作先进的县(市、区)进行表彰,部分省辖市还设立专项奖励资金进行奖励。如三门峡市市委组织部把每年的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到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之中。郑州市政府每年设立100万元“督县”工作专项奖励资金,还在对各县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100分中,设置教育工作20分由市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县”工作结果确定。焦作市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督政公报,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每年拨出50万元用于奖励督导评估结果获得优秀的县(市、区)。商丘市设立了3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平顶山市还将督导评估中核查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教育经费及教师工资落实、2006年“督县”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等情况予以通报。
    二、工作成效
    1、增强了市、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责任意识。各地通过开展“督县”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县级政府重视履行教育职责,完善并落实任期内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增强了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责任意识。驻马店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意见,将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提出建立和完善对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督导评估机制,督导评估结果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必要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在督导检查时,驻马店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均出席了汇报会。上蔡县政府县长亲自汇报教育工作,对依法履行的教育职责、教育工作有着充分的认识。驻马店和南阳两市还召集所辖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反馈会,听取省督导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增强其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的责任心。
    2、促进了教育经费全面落实。督导检查情况表明,在“督县”工作的推动下,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普遍得到了较好落实,教育经费基本做到了“三个增长”,特别是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了教师津补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市教育费附加大多能够按规定征收并足额拨付教育部门使用。通过省辖市督导评估,一些教育经费存在问题的地方及时得到纠正。如三门峡市通过对6个县市区的回访督导,追补欠拨和纠正使用不合理教育经费290.58万元,督促增加学校建设投资448万元;淇县追补2007年教育经费179万元;沈丘县将2007年滞留在财政账上的558万元及县级财政应分担的255万元拨付到了教育专户;太康县纠正了2007年底将教育专户结余资金522万元下拨到各乡镇后,县审计部门又将该经费如数罚没入库的问题。濮阳市设计了“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经费数据确认表”,将“三个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等涉及教育经费的项目一并列入,防止弄虚作假。
    3、推动了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在“督县”工作推动下,各地针对办学条件薄弱等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如郑州市从2005年开展“督县”工作以来,推动市县两级财政增加投入2839万元改造3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市政府投资10.54亿元在市区新建35所中小学校的基础上,2008年又在市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5所,有效缓解中小学存在的大班额等问题。沁阳市根据焦作市督导评估建议,2007年投资1200余万元,为中小学购置图书、仪器和体音美器材,还出台了《沁阳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将全市初中由40所撤并为23所,小学由112所撤并为93所。驻马店的新蔡县政府在城区划拨近600亩土地新建两所初中、一所高中;平舆县政府2007年投资新建初中、小学各一所,计划到2010年新建、扩建城区学校20所。商丘市的睢县投入600万元对城区学校进行改扩建,新增校舍面积6800平方米;梁园区投资1000多万元,征地65亩,新建一所校舍面积达7200平方米的初中。濮阳市针对在“督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实施“中学实验室更新工程”,市政府共投入资金1125万元,对59所初中实验室进行了更新改造。周口市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于2007年贷款1亿元用于城区学校的“一建五扩”工程。
    4、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省辖市通过“督县”活动推动各县(市、区)一方面积极补充新教师保证教育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面积极加强教师培训,各县(市、区)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通过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中小学名师培育工程等多项活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如上蔡县2007年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县级核定增加了690个教师编制,县财政每年为此增加教育拨款近千万元。沁阳市2008年为沁阳一中招聘教师40名,为沁阳职专招聘教师50名,公开招考80名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林州市根据市级督导评估提出的整改要求,招聘教师944名,解决了教师空编问题。尉氏县近年来新补充教师近600名,郸城县2007年新招聘教师380名,夏邑县2007年为农村中小学补充教师100名等。鹤壁市为解决2007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组提出的“农村教师缺编”问题,淇滨区招录30名教师、淇县招录62名教师充实到农村学校,浚县为农村学校招录100名教师,并计划四年培养200名幼师充实农村教师队伍。南阳市2008年全市13个县市区补充中小学教师1300多名。舞钢市鼓励城区教师到边远地区支教,对连续在边远农村工作的男教师年满30年,女教师年满25年,实行退休后可享受100%工资待遇的优惠政策。洛阳市全面推行对口支教和新进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制度,促进了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5、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督县”工作的推动下,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学校的校园、交通、食品、消防安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教学秩序稳定,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逐步提高。各督导检查组普遍反映所抽查的大多数中小学校园整洁,文化氛围较浓,内部管理到位,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如安阳市针对2007年“督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今年4月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教材建设、教学评价、德育工作等四项内容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漯河的临颖县固厢乡对全乡中小学的食堂进行有效管理,严格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规程,责任落实到人,在保证食堂安全卫生和学生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有效减少了寄宿学生的生活费支出,经验值得推广。
    6、推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针对“督县”工作中发现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大、师资不均衡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如驻马店市政府在2008年7月连续出台意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要求市财政从2009年开始每年从一般预算收入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另从城市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中拿出5%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发展,市政府还要求将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情况列入市区税收征管及目标考核体系。新郑市政府认真抓好学校定点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进行招生制度改革,采用“给初中分配名额,为高中均分生源”的举措,促进了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南阳的内乡县以中小学的布局调整为突破口,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资源进行了优化整合:把全县9所高中整合为4所普通高中和1所职业高中;把34所初中整合为22所初中,实现了“初中乡镇化”的目标;全县281所小学三年整合成为67所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利用小学整合后的教育资源共建乡镇中心幼儿园16所,村级幼儿园(班)288所,基本上实现了乡乡都有中心幼儿园,村村都有幼教班的目标。安阳的林州市政府以建寄宿制学校为突破口,以改建扩建乡镇中心学校和区域性中心小学为重点,整合农村教育资源,解决农村学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2008年投资1950万元在桂园东区建设一所小学,投资500万元改建、扩建市直六小、四小等一批薄弱学校。目前,全市共建成寄宿制学校28所,减少农村中小学校200余所,小学高年级合并涉及学校205所。
总之,全省各地在我省顺利通过“两基”国检之后,进一步重视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加大“督政”工作力度,加强并不断完善“督县”工作,使教育督导在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总体情况表明,郑州、焦作、三门峡、安阳、商丘、驻马店、南阳等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重视,“督县”工作扎实、规范,取得的效果显著,现予以通报表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地方对“督县”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虽然全省各地都开展了“督县”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政府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督县”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致使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县”工作困难较大,存在畏难情绪。
    2、部分省辖市“督县”工作仍不够规范。主要表现有:一是有的县级政府没有认真对照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对乡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自评,有的自查自评仅仅是教育系统内部的自查、总结。二是有的地方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未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仅仅是开展了一般性的专项督导检查。三是有的督导评估工作不实,评估走形式,程序简单化、不规范。四是有的地方不重视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没有真正建立起奖惩激励机制。
    3、“督县”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经费方面,城市教育费附加存在欠征、欠拨现象。如许昌市的许昌县2006年和2007年累计欠拨教育费附加1189.2万元,禹州市2007年实际征收1959万元,拨付1478万元,欠拨481万元;濮阳市华龙区2007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应征1000.65万元,实征652万元,欠征348.65万元,濮阳、清丰、南乐、台前等县分别欠征391.45万元、36.71万元、43.15万元、31.84万元;开封的尉氏县2007年应征904万元,实征590万元,欠征314万元,拨付教育部门使用412万元,欠拨178万元;鹤壁的淇县2007年应征342万元,实征252万元,欠征90万元;周口市2007年应征3191.78万元,实征2383.3万元,欠征808.48万元,实际拨付1827.3万元,滞留556万元,2007年生均公用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滞留4006.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短缺593万元;济源市将教育费附加用于市体育场建设,使用不合理,还调走较高比例的高中收费;林州市、渑池县未向高中拨付应有的国拨生均公用经费等等。办学条件难以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所查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较差,城镇中小学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如郸城县城区中小学班额均在100人以上。一些中小学校还存在运动场地不足,教学仪器、体音美器材、图书欠缺,图书借阅率低等问题。新课改理念在一些农村学校未能得到认真贯彻。如上蔡县华陂镇一中课程表上安排每周每班的数、理、化均开8节;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初中存在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并榜示的问题。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教师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学科结构等不尽合理,农村中小学普遍缺少英语、计算机和体音美教师;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师缺口问题;一些地方教师补充不及时,个别地方多年来未补充新教师。
    4、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现状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如洛阳、信阳、漯河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只有1至2名工作人员,无法适应教育督导工作需要,无法保证“督县”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地方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性质,难以有效代表政府行使教育督导的督政职能。
    四、几点要求
    1、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对“督县”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督导工作是政府行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是代表同级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部门。各市、县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和协调,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切实推动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尤其是“督县”工作的全面、深入、健康开展。
    2、要进一步规范教育督导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对教育的检查评比、评估认定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要建立、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报制度、督导检查限期整改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督促各级政府和学校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动被督导单位切实改进工作。
    3、进一步完善“督县”工作,建立督导评估奖惩机制,落实奖惩措施。要不断完善县级政府自评、市级年度督导评估工作机制,切实重视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建立督导评估奖惩机制,落实奖惩措施,以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各地的“督县”工作,提高“督县”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4、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职能,增加教育督导人员,保障必需的工作经费,为教育督导创设必要的工作条件。
对于督导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及本通报中指出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有关省辖市要认真督促整改,并于2009年3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汇总报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