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在全省教育督导室主任座谈会后,积极落实省督导室工作安排,建立起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现转载如下,请各地参阅。 鹤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关于建立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 (试行) (鹤政教督[200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建立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必要性。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当前农村教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并实施有效的监督,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根本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担负着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责任,负责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承担着校舍和师生安全及学校治安等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区域内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对推动农村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在市政府和县、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督导部门具体实施。 三、督导评估的工作原则。督导评估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重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四、督导评估的程序。 (一)乡镇自评。由乡镇根据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制定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于每年4月底之前对上年度工作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结果报县(区)教育督导部门。 (二)县级复查。由县(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学和有关部门于每年4月至5月底之前对各乡镇自评结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报市教育督导部门。 (三)市级督导评估。市教育督导部门根据乡镇自评和县级复查结果,组织市督学和有关部门结合对县(区)教育工作的评估进行抽查。 五、督导评估结果的评定和运用。督导评估要实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督导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被督导评估的乡镇反馈,同时抄报其上级有关部门,列入乡镇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有关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六、切实加强对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督导评估提纲,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督导评估细则,认真做好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要把对乡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推动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结合起来,要将“两基”的巩固提高情况作为对乡镇是否重视教育工作的重要督导评估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努力促进农村基础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 附件: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 件 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 Ⅰ级 指标 | Ⅱ级 指标 | Ⅲ级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分办法 | 分值 | 自评 | 复评 | A1 领 导 职 责 14分 | B1 教育意识 | C1 |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发展规划并落实好 | 查规划及执行情况记载 | 2 | | | C2 | 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以上议教会 | 查会议记录 | 2 | | | C3 | 教师权益有保障、队伍稳定 | 走访师生 | 2 | | | B2 履行 职责 | C4 | 建立了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 查资料、文件 | 2 | | | C5 | 乡镇政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方案和措施 | 查方案,查乡、村干部及学校教师的劝学安排和记录。未达要求的酌情扣0.5-1分 | 2 | | | C6 | 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学校为教育排忧解难、办实事 | 查记载、访师生 | 2 | | | C7 | 制定并落实学校平安措施,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治安好 | 查资料、看现场,年内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0分 | 2 | | | A2 教 育 发 展 水 平 38分 | B3 适龄 儿童 入学 率 | C8 | 小学正常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 查表册、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倒扣分 | 4 | | | C9 |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98%上 | 查表册、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倒扣分 | 4 | | | B4 辍学 率 | C10 | 小学生年辍学率控制1%以下 | 查表册。超出1%的,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1分,不倒扣分 | 6 | | | C11 | 初中生年辍学率控制3%以下 | 查表册。超出3%的,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5分,不倒扣分 | 12 | | | B5 完成 率 | C12 | 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 | 查表册、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4分,不倒扣分 | 4 | | | C13 | 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85%以上 | 查表册、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4分,不倒扣分 | 4 | | |
Ⅰ级 指标 | Ⅱ级 指标 | Ⅲ级 指标 | 评估要点 | 评分办法 | 分值 | 自评 | 复评 | | B6 幼儿 教育 | C14 | 一年学前教育率达90%以上;三年学前教育率达35%以上 | 查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册及接受学前教育登记册并抽查学生,未达到要求的分别扣0.5分 | 2 | | | C15 | 办有乡镇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教育审批管理有序 | 无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扣1分,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审批管理不完善的酌情扣0.5-1分 | 2 | | | A3 教 育 投 入 30分 | B7 经费 | C16 | 教育教育发展有规划,并执行落实好 | 查有关文件 | 2 | | | C17 | 生均共用经费及时拨付,无截留和挪用现象 | 查账目、看投入项目 | 25 | | | B8 债务 剥离 | C18 | 做好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工作 | 因追债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扣2分 | 3 | | | A4 办 学 条 件 18分 | B9 学校 布局 调整 与危 房改 造 | C19 | 完成县(区)政府下达当年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任务 | 当年无撤并任务的记满分;每少完成撤并任务一所的扣2分,扣完为止 | 5 | | | C20 | 采取措施改造新出现的学校危房 | 当年没出现新危房的记满分;对新出现的危房采取了改造措施或已经动工改造的记满分;未采取措施的记0分 | 5 | | | B10 教学 装备 | C21 | 初中、中心小学各种功能室基本齐全、管理完善 | 看现场。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电脑室、文体器材室等齐全,每缺一室扣1分;管理不完善的扣2分 | 5 | | | C22 | 初中、中心小学(完全小学)音乐、美术、卫生、体育等器械配置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查资料、看现场。未基本达到要求的酌情扣0.5-1分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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