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要求,从3月24日起,洛阳市开始对全市16个县(市、区)2008年度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元月份专门向各县(市、区)下发《内部明电》,并成立了由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人员和市督学组成的督导评估团,共分4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分别由市政府总督学、副总督学和省督学带队。督导评估期间,要听取县级政府工作汇报,召开有关委局负责人座谈会,核查财政、税务、教育等部门的经费帐册,抽查两个乡镇,察看各级各类学校,督导结果向当地政府反馈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为提高督导工作水平,3月23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召开全体督导人员会议,对督导内容、重点和程序、办法进行了工作培训,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全面督导,重点检查,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深入实际,客观公正。目前督导评估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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