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的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商丘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指标体系和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18位同志组成两个评估组,于11月19日至12月8日对全市18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深入课堂听课,对部分师生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法,全面总结了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找出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评估,进一步端正了全市各普通高中的办学方向、规范办学了行为,促进了学校内部管理、育人环境和办学条件的改善、深化了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此项工作,对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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