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教育费附加征收专项督导用足用好国家教育投入政策
时间: 2008-11-05 00:00 来源:   

  承德市地处河北省东北部,全市辖八县三区,面积3.9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1/5。人口361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3万,总人口占全省人口的1/20。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85元,在全省占第10位,属经济欠发达地区。所辖8个县中有7个县是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

  上世纪末,我市基本完成“普九”攻坚任务,农村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强烈。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我市于本世纪初开始进行打破行政区划,以学区替代原乡镇中心校的管理体制改革。改革过程中,整合教育资源,建设标准化学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我市绝大部分县区都是吃饭财政,如何在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挖掘自身潜力,拓宽学校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通过学习和调研,我们认识到,在我市增加教育投入,首先要用足用好国家相关的教育投入政策,而在落实国家教育投入政策上我们确有相当大的潜力可挖。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当时教育费附加征收到位率仅为62.9%,11个县区有9个县区征收到位率不足60%。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仅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的需要,而且应作为我们经济欠发达地区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和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把依法足额征收、合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列为督导室重点工作之一,强化了专项督导。

  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全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到位率达到100.14%(含清陈欠),比2001年提高37.21个百分点,到位资金从2001年的1734万元提高到17560万元,提高10.1倍,全市11个县区有10个县区征收到位率达到98%以上。教育督导室两次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单位,两次被市政府授予教育费附加征收突出贡献奖。河北省教育厅对我市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专项督导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专门发了简报,在全省予以推广。

  我们开展教育费附加征收专项督导的具体做法是:

  1、熟悉政策,依法督导。

  要做好对教育费附加征收的专项督导工作,必须熟悉    国家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的相关政策,坚持依法督导。我们反复学习了国务院、河北省出台的有关教育费附加征收的各项政策,其中主要有五项政策作为专项督导的规范性依据。一是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及比例,应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地税部门负责,按照“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总额3%的比例同步足额征收,国税也可代征收;二是涉外企业(外商或港澳台独资、合资、引资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因此,在计算教育费附加征收基数时,应从增值税和营业税中将其涉外资金部分减去;三是增值税中的“免、抵、调、退”资金不免征教育费附加,在计算教育费附加征收基数时,按实际完成的增值税金额计算,不应将“免、抵、调、退”扣除;四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开征一定比例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我省规定征收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例为三税的1%,主要由省统一管理和分配使用(各市、县按3%比例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则全部归各市、县自行按规定安排使用);五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属规费收入,与税收不同。税收缴纳不足时可以依据税法起诉与处罚。教育费附加缴纳不足时却不能依税法起诉与处罚,应按照行政处罚法予以处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通过行政干预的做法,重点督促各县、区税务部门实行税费征收同步下达任务指标,同步奖惩,同步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制,并将其列入对县区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有效的防止了重税轻费现象的发生。

  2、摸清底数,强化沟通。

   教育费附加征收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总额为基数,要做到教育费附加应征尽征,必须清楚了解国税、地税征收局三税征收基数。因涉及国税、地税、财政等多个部门,必须强化相互的沟通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征收的合力。在这项工作中,市、县地税部门是征收教育费附加的主体,特别是县、区以下地税部门是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关键主体,但财政、教育部门特别是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承担起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的监测和督导职责。我们坚持每季度初和年度共5次向各征收局了解上季度和上年度“三税”征收情况,然后进行核查测算。 基本工作程序是:①先从市、县区国税计统部门查清包括“免、抵、调、退”资金在内的增值税及其涉外资金、消费税总额,再从市地税、税政三科或计统部门查清营业税实际完成总额及涉外资金、教育费附加征收到位资金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到位资金。②从查清的“三税”总额中剔除涉外资金后,计算出应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三税”合计总额,作为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基数,再根据“三税”合计总额和已征收到位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资金情况,分别计算出市及各县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征数、欠征数、征收到位率和排名情况。③在核清“三税”基数、教育费附加征收数、欠征数及到位率后,将测算数据表分别反馈给市地税局、财政局、教育局,使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及各县、区教育费附加征收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及时对各县区进行督导,为做到应征尽征打好基础。

  3、定期通报,重点督导。

   在教育费附加征收专项督导中,我们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由一名副处级督学具体负责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的专项督导工作。督导室与市地税局、市财政局每季度对欠征教育费附加较多的县区政府、税务部门进行重点过程性督导,不搞年底一次性算总帐,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督促解决。

    几年来,我们在过程性督导中一直都把杜绝出现大幅度教育费附加欠征现象作为督导的重点,在这里主要把握两点:一是由国税负责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部分是“三税”总额的重头戏,地税部门在征收教育费附加时如不及时了解和同步征收则极易出现大幅度滞征和欠征问题,督导部门应主动参与了解,随时注意沟通或责成国税在征税时同时代征零散客户的教育费附加,尽量减少教育费附加征收的流失;二是税收大县和税收大企业最易出现教育费附加大额欠征问题。

  从征收教育费附加入库数据表面上看,他们常被看作是征收教育费附加到位资金最多的大户,但用征收到位率衡量,他们欠征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又是常事。因此,我们一直将其作为重点,及时进行监测与督导。每年初由督导室对上年度全市及各县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情况进行分析,并写成通报材料,分别提请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会签,报主管市长审阅同意后向全市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全市及各县、区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总额、欠征数额、征收到位率,全市列表排队。对各征收局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在通报中也分别指出,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因通报内容具体详实且上发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下发至各县、区政府及税务等相关部门,从而有力地激发了先进,鞭策了后进,促使各级税务部门之间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工作机制和氛围。做到了教育费附加征收与正税“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使教育费附加征收到位率连续几年不断提高。

  4、表彰激励,典型引导。

  为解决教育费附加征收征好征坏一个样,积极性难以调动问题,在专项督导中,我们建立了表彰奖励制度。2004年以来,每年教育督导室都提请市政府对市、县(区)教育费附加征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分别授予征收到位率连续三年达到98%的县区征收部门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突出贡献奖”。对当年征收到位率达到98%的授予“教育费附加征收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称号,由市政府发表彰通报,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充分调动了税务部门教育费附加征收的积极性。

  我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地税局在教育费附加征收中连续多年到位率在98%以上,我们教育督导室全面总结了丰宁县的征收做法和经验,在全市推广。用丰宁的经验指导其他县区不断加大征收力度。通过典型示范、典型引导,实现了由个别先进到整体推进。

  通过开展教育费附加征收的专项督导,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筹措了大量资金。教育费附加已成为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学区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保障了全市学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进而推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到2007年底,全市已建成学区56个,占规划数的78%,建成标准化初中80所,占规划数的80%,建成标准化小学195所,占规划数的65%,建设农村规范化幼儿园623所。通过学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全市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广大农村学生正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孩子一样的优质教育。由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正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