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厅党组决定,从2008年10月上旬到2009年2月底,集中5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结合我厅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推动科学发展,加快中原崛起”这一主题,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是:坚持解放思想,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群众路线,注重典型教育。切实做到“六个结合”: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与开展“两转两提”、建设服务型政府相结合;与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相结合;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努力实现“五个更加符合”: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加符合自然规律,更加符合党的执政规律,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改革大深化、开放大带动、创新大弘扬、教育大发展、社会大进步。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参加。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徐光春书记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取得新的提高,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在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的进展,在改进作风上取得新的成效”,具体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继续解放思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科学发展观真正内化为世界观和方法论,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不断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指导实践的本领。
(二)创新体制机制。要以科学发展的要求审视体制机制,查找影响科学发展、制约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哪些,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突破口在哪里。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广大干部正确认识我省教育事业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我省教育事业新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当前影响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主要矛盾,牢牢把握有利于我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新机遇,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努力争取河南教育事业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较高的发展水平。
(三)促进科学发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八个转化”: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转化为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衡量工作的标杆,转化为破解难题的利器,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指南,转化为科学发展的思路、措施、体制机制,转化为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真挚情感,转化为提高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为。坚持做到“四个到位”,即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实到位,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改善民生的要求落实到位,把改善人民生活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办实事办好事的长效机制;把维护稳定的要求落实到位,实现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的有机统一;把安全的要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打造平安和谐环境。
(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在实践,贵在落实。只要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事情就要全力以赴地去做,只要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就要毫不迟疑地去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着重找差距、理思路、定措施、办实事,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党员群众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建言献策,提高执行科学决策的能力,自觉改正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行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要重点突破,实事实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把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迈出新步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谱写中原崛起的新篇章。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自2008年10月上旬开始到2009年2月基本完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
时间安排:2008年10月上旬—12月上旬。
主要任务:坚持以深化“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为载体,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继续解放思想,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主动性与坚定性。具体工作有:
1、学习培训。厅党组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习。主要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以及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中心组学习、作专题辅导报告、上党课5次左右,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实效,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加深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深入调研。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确定一批调研课题,由厅各级领导班子领题调研;依据我省教育工作和党建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研;厅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交流调研成果。
3、开展讨论。进一步深化以“以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不断推动河南教育新发展、新跨越;深入开展讨论活动,要在教育事业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要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座谈会等形式,为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广大党员、群众提供研讨交流的平台,不断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
时间安排:2008年12月上旬—2009年1月上旬。
主要任务:坚持以“新视野、新作用、新措施”为载体,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民主评议,多方进行科学论证,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具体工作有: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领导班子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汇总,针对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政策制度、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2、写好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深刻检查分析,反复修改完善。要充分体现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贯彻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任务目标,提出完善措施。
3、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将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
时间安排:2009年1月上旬—2009年2月底。
主要任务:坚持以“新进展、新步伐、新篇章”为载体,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差距,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抓好整改落实。具体工作有: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教育厅和厅直单位领导班子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要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并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到整改措施的制定贯彻落实中来,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认真梳理查摆出来的问题,抓住重点问题、解决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四事”:影响科学发展的大事、制约科学发展的难事、阻碍科学发展的急事、关系民生的实事;
3、完善体制机制。要把完善体制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统一认识、深入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把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以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四、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处室、各单位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彻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放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典型示范贯穿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做到“十带头”:带头学习、带头辅导、带头调研、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破解难题、带头整改、带头到联系点指导、带头撰写报告、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到联系点作专题辅导报告、上党课,调研指导,帮助联系点查找差距,理清思路,解决问题,使联系点成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二)鼓励探索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部门和基层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使学习实践活动更好地体现创造性和针对性。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教育时报》要开设专栏、专题,网络要设立网页,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当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各处室、各单位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实习实践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同总结本处室、本单位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同推动各项工作,同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相结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厅机关各处室及厅直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及时报省教育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1.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成员名单
附件1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笃运 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肖新生 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李 敏 省委高校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訾新建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崔炳建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孙洪臣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张 健 省高校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杨智磊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招办主任
成 员: 刘湘平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刁玉华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贾修国 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委员
金 法 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委员
赵国河 省教育厅厅长助理、人事处处长
刘昭阳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丁松林 省教育厅组干处处长
李 森 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仲 彦 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附件2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成员名单
根据《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实践活动办公室,在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
3、筹备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
4、协助厅党组做好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相关服务工作。
5、做好省委第11指导检查组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6、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我厅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7、编发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情况简报。
8、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
二、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
李 敏 省委高校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湘平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刁玉华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办公室副主任:
赵国河 刘昭阳 丁松林 仲 彦
办公室设在厅办公楼10楼1006房间,电话:69691011。下设综合组、指导组和秘书组。
三、办公室各组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组
组 长:丁松林
副组长:李 敏(政法处) 丁建志
成 员:陈 凯 张 凯 马 寒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领导同志讲话、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综合性文件;编发活动工作情况简报;文件收发、印制、文书立卷、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省委第11指导检查组的相关工作。
(二)指导组
组 长:仲 彦
副组长:应文斌 郭雅丽
成 员:王 飞 赵艳丽
工作职责: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集中培训安排;指导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出指导意见;组织派出指导检查组检查厅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协助做好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相关工作。
(三)秘书组
组 长:刘昭阳
副组长:杨 光 韩 冰
成 员:邵玉明 张小茜 邓 全
工作职责: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学习实践活动各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接待服务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机要、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