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和方针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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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2008-09-30 15:13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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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
- 信息类别: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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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和方针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08-09-3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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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和方针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2006-09-14
答: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此,《办法》确定了“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方针。积极预防,就是要求学校和各有关方面要通过调研摸清学生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地点和时段,积极预防、科学预防,同时,有针对性地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依法管理就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实施学校安全管理,保证学校和师生安全;社会参与就是要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则就是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位。上述内容较为完整地表述了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