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8-10-13 11:55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的宏伟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和《河南省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成就

“十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发展战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为出发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规模扩大与质量提高并重,实现了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1.事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十五”期间,新设置高等职业院校34所,使我省高等职业学校达到55所,在校生46.25万人,分别占全省高等学校数和在校生数的66.27%和54.28%,为全省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2.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职业院校积极转变办学思想,适应市场和社会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专业结构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推行了“订单式”培养和“双证书”制度。名牌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得到大力推进。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面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毕业生就业率连年提高。

3.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2005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占地面积38293亩,比2000年增加25736亩;校舍建筑面积达到1060万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了204.8 %;馆藏图书2099.14万册,比2000年增长了146.5%;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到16.11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247.1%;专任教师由2000年的0.76万人增长到2005年的1.71万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由2187人增加到471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由943人增加到2436人;拥有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建设院校2所,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4个。全省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

4.多元化办学格局初步形成。各省辖市和一些大的行业、部门都举办了高等职业院校,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发展到10所,比2000年增加了8所。单一办学格局有了较大改变,多元化办学格局初步形成。

5.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全省高等职业院校累计培养毕业生36.27万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量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的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人才培训,为农业、商贸、交通、煤矿、水利、机械、纺织、电力、医疗卫生等行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约60万人次。

二、“十一五”期间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和目标任务

(一)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中原崛起的关键阶段。省八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力度,加快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要实现这两个跨越,需要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2005年,我省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只有17%,还有大量的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需要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全省从业人员中,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者仅占3.32%;城镇700万从业人员中,高技能人才不足10%,与中等发达国家从业人员中高技能人才占30%相比差距还很大。

    省委、省政府提出通过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来实现中原崛起的目标。目前我省城镇化率仅有30.7%,“十一五”末要提高到40%左右,需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750万,城镇还将新增就业人口累计450万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城市下岗人员再就业,迫切需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社会各界对发展职业教育形成共识,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我省国民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承载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撑能力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接受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愿望更加强烈,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高等职业教育战线形成了团结奋进、乐于奉献、抢抓机遇、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经费投入还不能满足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较差,实习实训条件不足,师资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才培养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规模和结构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为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的宏伟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适度扩大招生规模,保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一半以上,输送80多万名毕业生。完成100万人次城乡劳动者培训。

——重点支持建设5-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1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建成30-50个国家级、60个左右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建成25-4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群,建成200-300门左右国家级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成100个省级特色专业群,建成800门省级优质专业核心课程。

——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和引进的力度,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0%以上。

三、“十一五”期间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注重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1.加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力争若干所高等职业院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启动实施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到2010年建成1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大力提升示范性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发挥他们在深化改革、规范管理、促进高职院校健康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2.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启动实施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重点建设100个资源共享,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型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培养、培训大批高素质技能型紧缺人才提供条件保障。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建设实训基地。鼓励高等职业院校自筹自建,或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加快实训基地建设。

3.加快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结合我省经济结构、产业特点和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启动实施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计划。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及我省优势产业,选择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100个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形成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特色专业群。建设100门工学结合的省级精品课程。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启动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聘请一批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完善“双师”结构。造就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改进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和办法。

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把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建设,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积极推行“订单式”培养,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

6.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完善省、市、学校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加速实现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各类人才市场的联网贯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毕业生就业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和就业状况监控制度,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纳入学校评估体系,与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等挂钩。

7.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发挥中原文化厚重的优势,着重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8.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完善相应的评价考核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对实验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关键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定期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继续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经费筹措机制

1.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其它多渠道为辅的经费筹措机制。逐步增加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投入,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达到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地方财政按照项目学校隶属关系,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师资培养等进行经费支持,对获得中央财政专项建设资金支持的项目,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积极稳妥地利用国内、国外贷款,防范信贷风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学、捐资助学,并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

2.建立健全家庭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的“奖、贷、助、补、减”资助政策体系。建立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重点支持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使之逐步成为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的主渠道;建立以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家庭贫困学生助学制度,通过顶岗实习和半工半读制度,使家庭贫困学生获取一定的报酬,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建立学费减免制度,每年从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对家庭贫困学生减免学费。

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等职业院校的各项收入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增强教育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学校的收费等预算外收入要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单位的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和监测公告制度。

(三)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

1.积极推动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投资办学,引导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国有民办、股份制等多种办学体制的健康有序发展。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2.大力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把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的生长点,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认真落实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在土地征用、校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待遇等方面的政策,确保对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等对待、一视同仁。依法加强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提高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

3.组建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发展高等教育的新模式,以高等职业院校为龙头,促进校企之间、校际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组建不同特色的区域性、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强化产学研合作机制,以人才培养、职业培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为纽带,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为原则,以协作、参股、转让、托管、租赁等为合作形式,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提升职业教育综合实力,打造河南职业教育知名品牌,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4.推进“双证书”制度建设。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使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提高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到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顺利就业提供方便。

5.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6.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积极推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走向国际市场。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加强外向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做好中介服务工作,努力开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境)外就业市场。

(四)以贡献求发展,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发挥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功能,构建并完善相应的教育培训体系。主动面向企业、行业和社会开展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在职培训,在职职工、转岗职工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高培训,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性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务工适应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农民脱贫致富。

2.提高科技服务能力。高等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高职院校为地区、行业开展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的重要作用。在若干领域中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成为区域性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中心,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河南做出更大贡献。

(五)加强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2.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技术技能岗位就业准入制度,逐步扩大就业准入岗位的范围。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3.建立科学的督导机制。要把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高等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

4.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南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立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树立高等职业教育的良好形象,提高全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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