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制订“十一五”规划工作的通知

2008-09-30 16:18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制订“十一五”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增强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2006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各普通高等学校应适时地制订本校的“十一五”规划。为推动各普通高等学校顺利地开展这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十一五”规划制定工作的领导

    高等学校制订“十一五”规划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依据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未来五年关系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和系统策划。其中,应集中体现学校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思想、战略举措等重要内容。战略目标是战略规划的核心,是学校在一个时期事业发展的宏观目标;战略思想是战略规划的灵魂,它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特色定位和发展思路;战略举措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在战略思想指导下,为实现战略目标而必须采取的重大政策、策略和措施。实事求是地制定学校切实可行的“十一五”规划,就较好地解决了一个学校未来五年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也就是说,为未来五年的工作提供一个基本的遵循和依据。然后按照既定规划扎扎实实、持之以恒地实施下去。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要明确专门的领导负责,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抽调得力的工作人员。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使规划的制定过程变成全校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过程。同时,还要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为规划制定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明确“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

     2004年,我厅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的原则指导意见》,同时,还对各高等学校制定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高等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简称三个规划)是长远规划,更具宏观性、战略性。“十一五”发展规划是五年规划,是为实现三个规划而制定的阶段性规划,与三个规划是相辅相成的。因此,三个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重要内容、基本程序和步骤以及基本要求对“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各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制“十一五”规划时可以借鉴。各普通高等学校在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要注意和我厅制定的《河南省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相衔接,要注意和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要注意和本校的三个规划相衔接,要注意与省里核定的发展规模相衔接。

三、时间安排

    各普通高等学校“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规划文本请务于今年6月底以前报我厅发展规划处。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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